释放潜力发展绿色消费市场

发布时间:2024-08-08 17:14:20 来源: sp20240808

  绿色低碳转型是生产和消费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绿色消费是各类消费主体在消费过程中自觉贯彻绿色低碳理念的消费行为,是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现实需要。当前,绿色消费领域发展存在制约因素,例如,市场管理不规范、绿色产品供给动力不足等。需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增强全民节约意识,通过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全面推动绿色消费市场发展壮大,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模式,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发展潜力和后劲提供有力支撑。

  消费领域绿色转型凸显成效

  近年来,绿色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大幅提升,重点消费领域绿色转型成效明显,绿色消费方式蔚然成风。

  传统消费更加绿色环保。一方面,衣食消费加快绿色转型。各地加大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推广力度,“种养基地+中央厨房”等新模式不断涌现,餐饮行业加快绿色化标准化品质化升级,倡导“光盘行动”“文明餐桌”,城乡居民逐步养成适度采买和节约点餐、置衣习惯。另一方面,住行消费更加绿色环保。绿色家装成为时尚,节能环保成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必选项,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带动了绿色建材下乡。城乡新能源汽车市场迅速壮大,2023年新能源乘用车国内零售渗透率为35.7%,消费者优选轻量化和低排放车,充换电、新型储能等配套设施加快建设。

  文旅消费掀起绿色风尚。随着节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各类展会越来越多选用绿色环保型展台、展具和展装,文化演艺现场的污染消耗显著降低。新建或改扩建景区更加重视绿色设计和节能管理,加快布局骑行专线、登山步道等绿色旅游消费项目。在限制林区、耕地、湿地占用和过度开发的同时,各地乡村积极挖掘特色资源优势,推动了旅游市场的绿色有序健康发展。

  完善绿色发展机制释放消费潜力

  绿色消费一般是指各类消费主体在消费活动全过程贯彻绿色低碳理念的消费行为。在绿色消费市场中,要想达成绿色低碳商品或服务的供需平衡,就要发挥好绿色供需机制、绿色竞争机制和绿色发展价格机制作用,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消费提质升级,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完善供需机制,提升供给体系对绿色消费的适配性。提升重点产业绿色创新水平,积极研发和推广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强化绿色设计和制造能力,加强生态环境友好型新产品新设备供给,推动绿色技术赋能各种消费类型和应用场景,以高品质供给引领和创造新型消费需求。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引导上游供应商进行绿色采购、绿色生产,加快建设城乡绿色快递物流和配送体系。在电商平台和商场等流通企业平台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设置专场促销活动。

  完善竞争机制,激发绿色发展经营主体活力动力。培育发展绿色生态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发展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和服装等二手交易,完善交易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用和监管体系建设,对于绿色消费市场存在的排除或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严格约束。完善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纠正和惩戒虚标绿色低碳产品的行为,打击网络上有关绿色产品的虚假广告和流量造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完善价格机制,合理引导节约环保行为。健全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的阶梯价格制度,引导用户厉行节约和工业企业错峰用能。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承载能力、运营成本和交通状况,建立多层次差别化价格体系,实行有利于缓解拥堵、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举措。建立健全餐饮企业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健全制度体系培育全民绿色消费习惯

  培育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和习惯,全面推动绿色消费市场规范发展,是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题中之义,也是进一步做强国内市场的重要体现。

  在法律法规标准方面,要明确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各环节的标准要求和各类主体的责任义务。提高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增加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品类和占比。完善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与时俱进升级节能标准,提升市场知名度和认可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行动。

  在统计和信息发布方面,要探索建立绿色消费相关统计制度,加强绿色消费数据收集与监测分析,研究相关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价绿色消费水平与发展态势。搭建绿色消费信息平台,定期发布绿色低碳产品清单和购买指南,促进绿色商品产销衔接。

  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面,要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城乡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强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回收处理,规范管理报废机动车等的拆解利用。

  在财税金融支持方面,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建材、节能低碳产品等予以适当补贴,可考虑发放绿色消费券和开展绿色积分活动。发挥绿色金融的支持作用,提升服务覆盖面和便利性,形成以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等为主的多层次多元化绿色金融市场。

  (作者郭丽岩 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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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屏障 - 发展指数稳步提升!一组数据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筑牢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24-08-08 17:14:22 来源: sp20240808

  【学思践悟】

  近年来,我国坚持以开放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面向全球的创新体系趋于完善,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更加便利,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已跻身全球科技创新集群前10位,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初见成效。补齐开放创新制度短板,“要不断健全科技安全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在开放环境中筑牢安全底线”。新征程上,我们要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等战略任务落实到位,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知识产权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健全知识产权安全治理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领域风险防控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守住自主创新命脉。

  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防范化解知识产权风险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地缘政治冲突多点爆发,全球安全挑战层出不穷,大国竞争异常激烈,外部形势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多,“黑天鹅”“灰犀牛”随时可能来袭,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都在扩展,科技创新与国家安全的关联度日益紧密。与此同时,我国知识产权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防范化解知识产权风险,攸关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的进展。

  开放创新生态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复杂系统,其所处环境和企业及其他创新主体的多样性、构成要素互动的非线性,决定了扰乱因素的多样性、突发风险的随机性及其识别与应对的复杂性。因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统领下进行,敢于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竞争、善于维护国家知识产权利益,并与相关领域的国家安全治理协同起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要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从国家安全的高度来强化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探索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体系框架内建立健全专门的知识产权安全工作的体制机制,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领域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凝聚立法、司法、执法等各种力量,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形成防范化解知识产权风险的强大合力。

  补齐制度短板,完善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与政策法规

  当前,国际经贸规则加速重塑,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产业政策等成为谈判议题,新科技革命的形势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任务也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变革需求,亟待补齐知识产权制度在国家安全治理方面的短板。涉外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是进行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的重要手段。我国现行域外适用规则散见于各类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中,所涉领域法律法规也缺乏相应的国家安全条款。这就需要尽快完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研究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域外适用规则,制定知识产权安全法,加强知识产权的域外保护。主要内容应包括:第一,对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必须遵循的原则、体制机制予以明确规定。第二,完善关键核心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的专利权保护,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效率,加强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加强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网络直播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督促关键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保障产业链、技术链安全可控。第三,明确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的制度。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应结合试行效果和形势变化将成熟经验转化为法律条款,以法治形式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同时完善保密专利审查和国防专利审查制度。第四,明确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的效力和实施细则,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服务体制机制,规定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对境外产生的与境内特定关联行为具有管辖权。

  加强规则引领,研究维护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政策,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制度型开放。以正在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为契机,鼓励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以及上海、广州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率先就相关条款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压力测试,争取相关国际组织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分支机构,探索新经济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复制推广“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在商标和地理标识保护、规制程序等方面加强对标,做好申请加入的政策储备。依托共建“一带一路”,深化共建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加大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技术转让、争议解决等问题上的沟通协商,探索共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以严格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契机,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政策对接,加大监管和治理力度,保障市场主体公平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维护知识产权公平交易秩序,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支持企业做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

  补齐机制短板,健全知识产权安全治理工作机制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国已从2012年的34位跃升至2023年的12位。但是,我国在光刻机、芯片、航空发动机等产业链尚未建成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已取得技术领先优势的企业所面临的安全威胁不仅来自国外政府的打压,也来自国外某些企业、组织和商业间谍的“围猎”“渗透”。如果主管部门可以及时介入应急管理,企业可以随时获得预警信息,情况将大为不同。为了保证国家安全战略决策的落实,党中央建立了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国家安全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国家安全工作重大事项协同联动机制、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等五项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安全治理机制,是管控知识产权领域风险的有效手段,应将知识产权安全治理纳入五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安全治理工作与科技安全、经济安全等协调机制衔接,共同做好风险研判、协同防控和应对化解。二是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将重点领域的专项行动转化为系统性的常态化行动。三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等多元治理主体参与的信息共享与会商机制,加强司法大数据与行政管理大数据的互联互通,尽快实现驻外机构及国内机构之间、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行业协会与企业之间的风险监控与及时预警。四是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快速响应与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仲裁、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五是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加强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理论研究,紧贴实战需要,有针对性地收集知识产权数据,对海量信息进行提炼、分析、研判,定期形成专题报告,选取需要开展超前布局、专利导航的未来产业和技术,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智力支撑作用。

  补齐能力短板,提升知识产权领域风险防控能力

  越是扩大开放越要重视安全,越要织牢制度型开放的“安全网”。近年来,相关职能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用规则说话,靠规则行事,运用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加强涉外法治斗争,不断提升制度型开放条件下监管、风险防控的能力和水平,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一方面,应增强对突发问题的感知预判和快速反应能力。这就需要优化政府的职能定位,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平台,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精准识别隐蔽的渗透手段,增强反渗透能力,积极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各级政府监管能力,实施帮助企业应对制裁能力提升项目。同时,对于我国新推出的技术出口管制、外资安全审查等风险防控政策,应配套出台实施细则,并组织专家宣传阐释,争取国际社会对我国知识产权维权行动的理解和认同。

  另一方面,增强对中长期风险隐患的排查处置能力,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这就需要探索形成政府指导、机构支持、企业参与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模式,提升中小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及纠纷的能力。还要依托大科学设施、大科学计划,发挥贸促会和各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组建具有国际水平的知识产权智库,积极开展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与国际规则的差距以及对接可行性研究,鼓励各地政府、高校、智库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支持专家学者赴相关国际组织任职或开展学术交流,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改革贡献中国智慧、中国理念、中国方案。

  (作者:马一德,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