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沙城满地疮痍 希法医院已成痛苦回忆

发布时间:2024-09-06 21:44:00 来源: sp20240906

本轮巴以大规模冲突持续已经有6个月的时间,以色列和哈马斯之间仍未出现达成停火的明显迹象。加沙地带目前面临严峻的人道主义灾难,普通民众被迫在废墟之上和饥饿之中艰难求生。

总台报道员 奥萨马:我身后就是加沙城的希法医院,此前以色列军队袭击了这里,目前该医院已经停止服务。以军此前的袭击造成大量民众身亡,还有一些人被捕,医院设施被毁并发生火灾,之后加沙地带卫生部门宣布,该医院完全停止服务。我们注意到,这里现在没有医务人员,没有手术室,也无法提供任何类型的医疗服务。

由于加沙城民众十分依赖希法医院,希法医院的毁坏加剧了当地的人道主义灾难。据总台报道员了解,目前,加沙地带北部有许多病人在遭受饥饿和脱水,并且多数加沙地带特别是北部的民众正在遭受饥荒,已经有十余人因饥荒而死亡。就在7日上午,以军还曾进入加沙城西南部,发动了短暂的军事行动。

总台报道员 奥萨马:我们还观察到,我身后的希法医院附近的民居被大量摧毁,医院附近的民房全都成为以军袭击目标。只因为以军考虑到这些房屋可能对驻扎在医院的以军构成危险。这景象非常悲惨,这里还有一处临时墓地被炸毁,其中埋葬的大量遗体已不知去向。这里埋葬的是以军第一次围攻希法医院时身亡的人。这次是以军第二次围攻希法医院,而这次围攻对于医院以及附近的每个人来说,都是痛苦和血腥的回忆。

(责编:艾雯、徐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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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进口应该注意什么?(海关答疑) - 以色列决定切断西外交机构与巴勒斯坦的联系 西班牙回应

铁矿进口应该注意什么?(海关答疑)

发布时间:2024-09-06 21:44:02 来源: sp20240906

天津海关:

  我们是一家贸易公司,为进一步开拓业务渠道,最近准备开展铁矿进口业务,想咨询:在铁矿进口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天津读者  李先生

 

李先生:

  您好!铁矿主要用于钢铁工业,冶炼成生铁和钢。目前,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铁矿主要有磁铁矿、赤铁矿、磁赤铁矿、钛铁矿、褐铁矿、菱铁矿、黄铁矿等。

  中国对于铁矿进口有哪些规定?

  铁矿进口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

  按照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要求,海关部门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铁矿属于大宗散装货物的范畴,按照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大宗散装货物应当在卸货口岸实施检验。

  铁矿进口报关需要哪些资料?

  (一)确认进口许可证

  在开始铁矿进口报关之前,首先需要确认是否已获得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是铁矿进口的必要文件之一,需提前向商务部门进行申请。

  (二)报关资料准备

  (1)货物发票;(2)装箱单;(3)进口合同;(4)提单;(5)进口许可证;(6)其他相关文件。

  海关针对进口铁矿现场检验有哪些要求?

  近年来,海关总署不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针对进口矿产品陆续出台了“先放后检”、“品质检验依企业申请实施”以及“重量鉴定依企业申请实施”的政策规定。

  (一)“先放后检”监管方式如何实施?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矿产品监管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第134号公告)的要求,进口矿产品经现场检验检疫符合要求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进口矿产品提离后实施实验室检测并签发证书。现场检验检疫包括:放射性检测、外来夹杂物检疫、数重量鉴定、外观检验以及取制样等。

  进口铁矿属于“先放后检”监管方式适用的矿产品范畴。

  (二)“品质检验依企业申请实施”监管方式如何实施?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铁矿检验监管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第69号公告)的要求,海关对于进口铁矿品质检验监管方式采取依企业申请的方式实施,即进口铁矿收货人或者代理人需海关出具进口铁矿品质证书的,在向海关申报时选择一次性完整申报模式,通过勾选“品质证书”的方式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合格后实施现场取样、实验室检测、出具品质证书。进口铁矿收货人或者代理人不需要海关出具品质证书的,海关在对进口铁矿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

  (三)“重量鉴定依企业申请”监管方式如何实施?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2019年第159号公告)的要求,海关对于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采取依企业申请的方式实施,即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需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在向海关申报时选择一次性完整申报模式,通过勾选“重量证书”的方式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依企业申请实施重量鉴定并出具重量证书;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不需要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海关不再实施重量鉴定。

  海关提醒

  (一)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重量。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海关仍保留实施重量鉴定的职能,需要依职权对进口大宗商品实施重量鉴定时,海关可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验证。

  (二)海关在现场检验检疫中如发现货物存在放射性超标、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货证不一致、外来夹杂物等情况,不适用“先放后检”监管方式。

  (三)申请海关出具品质证书的进口铁矿,经现场检验检疫并符合要求后,收货人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但须经海关完成合格评定并签发证书后,企业方可销售、使用。

  (天津海关商检处四级调研员吴月波、天津南疆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吴芸)

(责编:岳弘彬、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