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捕青海段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24-07-27 22:41:45 来源: sp20240727

   记者日前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长江禁捕工作启动以来,青海通过“建机制、强宣传、严执法、夯基础、促恢复”等多种举措,指导建立省、州、县三级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完善部门联席、联动执法、网格化管理、信息调度、督导检查、有奖举报、监测调查、通报整改等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禁捕管理机制,有效推进了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工作,长江流域青海段涉渔重大案件零发生,禁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做好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青海建立渔业资源本底调查、禁捕效果评估、专项特许捕捞管理制度,联合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实施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完整性指数评价工作,已基本掌握长江源鱼类种群组成、结构、生境和资源变化及受干扰情况,并发现长江流域青海段疑似新种1个,未记录物种2个,特别是发现“消失”近30年的黄石爬鮡和中华鮡,鱼类完整性指数评价等级为“良”。

   目前,长江青海段沿江三州九县均已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立远程视频监控123处,其中长江流域32处,组织1310名协助巡护队员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护、政策宣传、报告劝阻等工作。全省禁捕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禁捕工作专班运转高效、属地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部门协助更加紧密、专项整治震慑有力、资源调查系统全面。(记者万玛加、王雯静)

(责编:王仁宏、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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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发布国内首部乡村风貌提升专项法规 - 巴勒斯坦批准政府改革方案

珠海发布国内首部乡村风貌提升专项法规

发布时间:2024-07-27 22:41:46 来源: sp20240727

  珠海发布国内首部乡村风貌提升专项法规

  涉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等72条,对海岛乡村风貌作出专章规定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紫微)5月11日,珠海发布《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该条例共72条,涵盖农村住房建设、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多个方面。其中还设立了“海岛专章”,着力打造海岛乡村特色风貌。

  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是珠海市专门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制定的首部法规,是国内首部就乡村风貌提升作专项立法的地方性法规,也是珠海市专门为农村地区制定,推动打造城市繁华、农村繁荣的共富之城的首部法规。

  此前,珠海市乡村风貌管控存在政府部门职责交叉分散,农房管控机制、乡村环境长效治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此,条例从多方面作出规定,如改变以往追求所有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和对编制成果深度“一刀切”做法,提出按照村单独编制、联合编制、控规覆盖、通则式管理等四种方式,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农村住房建设方面,条例明确了宅基地管理的方向,规定农房建设全面实行“选图报建、按图施工、对图验收”制度,确立了“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和“农村住房施工设计参考图”的“两张图”加自主设计制度,推行“乡村建设工匠”参与施工制度,并明确了验收制度。此外,条例还建立乡村风貌评估制度和危旧房屋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存量农房修缮规范管理,推进存量房屋按照风貌管控要求治理改造。

  坚持塑造现代风貌与传承历史文化相结合,条例建立了传统村落保护制度,通过规定传统村落名录管理、规划编制、古建筑修缮利用以及文化设施建设等措施,强化对传统村落格局、传统建筑、传统文化等关键要素的整体保护与活化利用。

  立足百岛之市特有资源,条例设立“海岛专章”,着力打造海岛乡村特色风貌。一是加强海岛整岛风貌设计;二是在海岛土地管理、建筑形态设计、建筑外貌管控、公共空间营造、生态修复美化等方面细化规范要求;三是着力加强海岛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管理,优化审批服务,授权规定符合条件的海岛危房可原址拆建改造。(南方日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