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让“新农人”驰骋在广阔田野中

发布时间:2024-07-17 21:40:26 来源: sp20240717

   中新网 宁波3月29日电(林波 方舟)春回大地,万物复苏。3月29日一早,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的400余亩省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内,工人们在葡萄园大棚里进行田间管理,掀开温室薄膜,现场一派忙碌景象。

  “昨天下了一场暴雨,今天是晴天,得赶紧开膜,不然大棚里水汽太重,影响葡萄开花。”该基地负责人陈海栋如是说。

陈海栋正在给葡萄疏果。 方舟摄

  眼前这位“70后”的葡萄大叔,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去年底获评了高级农艺师,是江北区首位荣获高级职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业技术人员。

  2023年,他的葡萄基地成功入选杭州亚运会与亚残运会食用农产品指定供应商。

  自学成才的陈海栋带动当地50余户村民加入葡萄产业化种植道路,创立了宁波江北阿东水果专业合作社,种植的葡萄远销广东、北京、上海、杭州等地。

  2015年,该合作社投资150余万元,引进了智慧农业物联网平台,在核心基地360亩的大棚里安装了智能化喷灌系统和360度高清监控探头。

  陈海栋也完成了从“老把式”向“新农人”的华丽转身。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许多“老把式”在产业引导、培训带动、创新扶持下,逐渐转变为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农人”。

  在宁波“新农人”队伍里,还有一批特殊的年轻人,他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而是投身乡村振兴实践的农创客。

  “整理完民宿的所有花盆,又开始工坊后院的改造,户外厨房今天也开始动工了”“今天,又有两位有趣的朋友在鞍山见面,聊花园农场、聊艺术仓库”……这是构成·安屿主理人张小晨分享的“朋友圈”日常。

安山人文聚落一景。 林波摄

  这位由建筑设计师转型的“80后”农创客,2018年带领团队来到江北区洪塘街道鞍山村逐梦乡野,创建了安山人文聚落,先后引进了咖啡、女装、乡野烘焙等近20家工作室,让近百位城市白领实现了在乡野办公。

  张小晨的团队怀揣理想与热情,以经营乡村的理念将鞍山村厚重的历史文化和文创产业特色结合,将时尚的城市业态引入乡村,不仅参与村庄规划发展研讨、美丽庭院建设,还建立了农产品共享展销中心“云上鞍山共富工坊”。

  近年来,江北区不断发展壮大农业农村领域人才队伍,培训乡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328人,培育农创客120人,通过各类乡贤联谊活动招引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700余人次。

  如何全面激活乡村人才振兴的“一池春水”?

  “乡村振兴,离不开千千万万在乡村创业的‘新农人’,我们将不断健全‘引育用留’全链机制,建立培训体系、组建服务专家团队、完善评价机制,让更多的‘新农人’可以心无旁骛地发展事业,让他们感受到在农村发展有奔头、有甜头、有盼头,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3月29日,江北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在该区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暨城乡融合发展大会上如是表示。

  2023年,宁波市出台《宁波市乡村人才振兴十五条》,全面优化乡村人才政策环境;全年培训高素质农民2969人,农村实用人才1.56万人次,总量位居浙江省第一;培育农创客2300名,总数近7000人;46人入选部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首批省级乡村工匠36人,建设乡村工匠工作室10家。

  2024年,宁波市将实施“新农人”培育行动,创新农民培训模式,建强农民田间学校等培训平台。(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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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盲犬进景区不该再有疑问 - 钢铁业提质增效信心足(经济新方位·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导盲犬进景区不该再有疑问

发布时间:2024-07-17 21:40:28 来源: sp20240717

  ■ 观察家

  为导盲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体现的是社会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和善意。

  据荔枝新闻报道,在湖北武汉东湖风景区,一网友发视频称,自己带着盲人朋友和导盲犬进景区游玩,结果被保安拒绝。12月24日,东湖风景区工作人员回应称,明文规定犬类确实不能进,导盲犬也是犬,进去后很多小朋友和老人会害怕,盲人进入景区可以让亲人陪同。

  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遇阻,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此前,也曾有过“公园保安拒绝盲人带导盲犬进入”“盲人和导盲犬没能坐上公交车”等新闻曝出。类似事件的一再发生,说明盲人携导盲犬出行的各项权益保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各地相关规定也存在不统一、“跟不上”的问题。

  此次事件中,涉事景区工作人员的回应重申了“导盲犬不能进”的规定,这与之前类似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致歉整改,承诺加强员工培训的态度迥异。也就是说,至今在有的地方,导盲犬不能进景区、不能进公共场所,依然是明确的规定,而非工作人员的“操作不当”。

  然而,类似的规定显然是立不住的。早在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这明确了导盲犬不同于一般宠物犬的特殊性质。

  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等服务犬提供便利。

  此外,近年来,各部门和一些城市都出台了细则来保障视障人士携带导盲犬出行。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就明确,视力残疾人持视力残疾人证、导盲犬工作证可以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部门,都在明确这样一个常识:导盲犬可以进入公共场所。因此,任何以“导盲犬也是犬”“小朋友和老人会害怕”等理由拒绝盲人携导盲犬进入的,都站不住脚,以此制定的任何相关规定也都因与“上位法”的抵触而无效。

  导盲犬是盲人的助手和伙伴,在导盲犬的陪伴下,盲人可以走亲访友、乘车购物,这对其延长活动半径,加深社会参与程度,融入社会生活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作为一种工作犬,导盲犬经过了特殊和严格的训练,不是普通的宠物,不能与一般犬类等同视之。

  所以,需认识到,为导盲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就是在为盲人的无障碍出行和回归正常生活助力,体现的是社会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和善意。对此,各地需达成共识,更需在“规定”层面统一界定,不能动不动就把携带导盲犬的盲人挡在“门外”。

  □新京报评论员 迟道华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