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范围40℃来袭!高温持续炙烤北方 一文掌握如何应对高温中暑

发布时间:2024-09-14 19:15:19 来源: sp20240914

  中国天气网讯 近日,高温持续“炙烤”着北方大地。昨天,河北、北京中南部、天津、山西中南部、陕西中部、河南、山东、安徽北部及新疆沿天山一带出现35℃至39℃高温天气,出现40℃以上的高温范围较前一日有所扩大。高温天气十分容易导致人体出现中暑症状,如何识别和应对先兆中暑?重症中暑需注意什么?

  高温天气是指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的炎热天气,是我国夏季的主要气象灾害。高温天气除了引起与体温调节有关的生理机能紧张外,因人体处在热应激状态,还会诱发中暑、热伤风、热中风、腹泻等疾病,并可能加重原有心脑血管疾病症状,其中以中暑最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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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暑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由于热损伤因素作用于机体引起一系列病理生理变化,是一个由轻及重的连续过程,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如未引起重视,发展到重度中暑,病情就会急转直下,甚至危机生命。

  中暑根据症状的轻重可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

  1、如何识别和应对先兆中暑?

  先兆中暑时体温正常或略微升高,主要表现为大汗淋漓、四肢无力、口渴、头晕、头痛等症状。先兆中暑的急救需注意以下要点:

  1) 赶快离开高温环境,寻找阴凉通风处休息。

  2) 少量多次补充含有盐分的清凉饮料。

  3)在额头、太阳穴处涂抹或服用祛暑药物。

  2、如何识别和应对轻症中暑?

  轻症中暑的症状在先兆中暑基础上继续加重,体温上升,并且出现皮肤灼热、血压下降、脉搏增快等。轻症中暑的急救需注意以下要点:

  1)赶快离开高温环境,寻找阴凉通风处休息。

  2)减少衣物,用水淋湿皮肤,利用风扇等工具加速患者周围空气流通。

  3)补充含盐饮料或500ml水中添加0.5g食盐(氯化钠)服用。

  3、如何识别和应对重症中暑?

  重症中暑分为热痉挛、热衰竭和热射病。其中热射病最为严重,致死率高,主要表现为体温明显增高,开始时大量出汗,之后皮肤干热、无汗并伴有昏迷。发病后3小时为抢救的“黄金3小时”,需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重症中暑常伴有昏厥、无自主意识,需立即拨打急救电话,等待的同时采取现场救治,急救需注意以下要点:

  1)赶快离开高温环境,寻找阴凉通风处,让患者平躺,双脚垫高。

  2)减少衣物,冷水浴或在头部、腋下及腹股沟等大血管区覆盖湿毛巾。

  3)注意保持患者呼吸道畅通。

  4)热痉挛或热衰竭患者可小口补充水分或电解质饮料。

  5)以最快速度送往医院抢救。(气象支持/翟羽 制图/徐晓)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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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 未成年子女能否要求增加? - “尔滨现象”对东北振兴的启示

父母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 未成年子女能否要求增加?

发布时间:2024-09-14 19:15:20 来源: sp20240914

原标题:父母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 未成年子女能否要求增加?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子女起诉父亲一方,要求增加父母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李某与赵某曾是夫妻,婚后两人生育一女,后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女儿由母亲赵某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七年后,物价已有较大的涨幅,女儿已上高中,生活开支和教育开支增加了许多,李某每月支付的500元抚养费,早已不能满足女儿的生活和教育支出,加上赵某个人收入有限,赵某便以女儿的名义起诉至和硕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

和硕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赵某的诉讼请求,判令李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增加至每月支付1200元,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

主审法官表示,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结束,并不影响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当抚养孩子一方在生活上有困难,且因为客观原因改变,要求另一方增加抚养费的,有能力一方应当主动承担责任,增加抚养费用,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张双平)

(责编:温璐、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