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空间广阔 我国多措并举开辟低空经济新赛道

发布时间:2024-08-15 16:07:27 来源: sp20240815

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既包括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又融合了以无人机为支撑的低空生产服务方式,通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技术赋能,与更多经济社会活动相融合,具有明显的新质生产力特征,发展空间广阔。

“民航局作为国家民用航空事务主管部门,在推动低空经济发展中主要承担着行业管理职责。”3月29日,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孙文生在民航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航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围绕推动通用航空、无人机等低空经济相关业态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注册通航企业690家,运营航空器2900架,国内注册无人机126.7万架,运营无人机的企业达1.9万家。

在开辟低空经济新赛道中贡献民航力量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低空经济发展,在宏观层面和顶层设计上不断作出战略部署。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将低空经济纳入了发展规划。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打造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4年1月1日,国务院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低空经济无人机产业发展。

今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围绕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强调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

孙文生表示,下一步,民航局将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财经委第四次会议部署,充分认识发展低空经济的重大意义,立足自身职责,在航空器适航审定、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市场准入、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强研究和谋划。

孙文生表示,民航局将继续配合做好国家低空改革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空域分类管理落地实施,落实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功能,协调相关方面共同加强低空飞行活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改善低空飞行活动的计划审批、空管、气象、通信、监视等服务保障。

此外,针对低空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的新需求,民航局将进一步完善通用机场建设和运行标准,推动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建设;进一步提升适航审定能力,优化航空器适航标准、审定模式与技术,加强无人机适航审定体系和能力的建设,探索创新无人机适航审定模式,更好地适应低空经济发展所需的适航审查需求;总结通用航空管理改革相关经验,组织协调好传统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等低空经济各业态的市场发展政策;迭代升级低空飞行的安全监管体系,针对未来低空运行态势,健全完善运输航空、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等融合运行场景下各类飞行活动的安全运行规则、标准以及相关监管政策,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在奋力开辟低空经济新赛道中贡献民航力量。

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骆洪江表示,无论有人机还是无人机,要融入到国家空域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必须不断完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提升低空航行服务保障能力。

按照有关任务分工,民航承担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按照2018年下发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民航各单位全面开展了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三级体系建设和保障能力提升等各项工作。

近年来,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低空飞行服务法规标准体系。二是三级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三是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骆洪江表示,经过多年的体系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三级体系基本建成,低空情报气象监视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飞行计划管理逐步简化,为低空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就加快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方面,民航局将重点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空域分类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二是会同地方政府加快服务站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三是不断优化完善低空航行服务体系和能力,加强有人机与无人机的运行协同。

多措并举开创通用航空新局面

通用航空(含无人机)产业是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来,民航局聚焦新时代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锚定目标、多措并举,开创了通用航空工作崭新局面。

据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商可佳介绍,2016年国办印发《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来,民航局将“两翼齐飞”纳入总体工作思路,成立通航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十三五、十四五通航发展专项规划,分解任务,压茬推进。

商可佳表示,民航局先后批复涉及许可审批优化、监管模式调整、机场建设分类、跨业态融合、应急救护救援、信息平台建设、无人机物流配送等多个领域通航改革试点,覆盖80%以上省份。支持地方政府设立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

商可佳指出,经多方合力共促,通航近年来实现较快发展。传统通航稳中有进。截至2023年末,全国注册通航企业690家,运营航空器2900架,月均飞行11.4万小时,分别是2015年的2.5倍、1.5倍和1.8倍。

无人机新业态蓬勃发展。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126.7万架,同比增长32.2%;运营无人机的企业1.9万家;有统计的民用无人机全年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长11.8%。

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国通用机场449个,是2015年的7.4倍。地方政府与民航空管单位共建成28个飞行服务站,联网服务26个省份。航油服务基本实现通用机场全覆盖。2128架传统通航航空器搭载北斗终端,机队占比超过七成。

安全水平稳定可控。2016至2022年,传统通航飞行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1%,同期亡人事故万时率低于0.06(美国同期为0.1),百万小时事故数量为13起、亡人数量11人。2023年,通航飞行量较2019年增长27.5%,事故万架次率较2019年下降42.1%。

(责编:王仁宏、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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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观察:中国和乌拉圭携手合作共创未来 - 国台办:各民主党派为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国际观察:中国和乌拉圭携手合作共创未来

发布时间:2024-08-15 16:07:28 来源: sp20240815

11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乌拉圭总统拉卡列共同宣布,将中乌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这是中乌关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意味着中乌关系有了新起点、新坐标,标志着中乌关系进入全方位合作、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首先,中乌合作有了新框架、新内涵。自2016年中乌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两国合作明显加强。此次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意味着中乌双方开始全方位、战略性合作,不仅政治上要坦诚相待、增进互信,经贸上要互利互惠、合作共赢,而且文化上要加强交流互鉴,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还要在国际事务方面加强协调协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其次,中乌经贸合作有了新动力。建交35周年以来,密切的经贸关系一直是中乌关系的压舱石。2020年,中乌贸易额达40.7亿美元,中国成为乌拉圭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2019年年底,中国对乌直接投资存量为4.4亿美元。2020年年底,乌拉圭在华实际投资5655万美元。随着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中乌双方不仅将加强农业、制造业、金融、能源等传统领域的合作,还将加强电子商务、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公共卫生、可再生能源和气候变化等新领域的合作。预料将有更多的乌拉圭牛肉、大豆、羊毛、纸浆等进入中国市场,也会有更多的“中国制造”和“中国智造”进入乌拉圭市场。可以说,中乌合作发展潜能巨大,合作空间广阔。

其三,“一带一路”成为深化中乌合作的新抓手。2018年乌拉圭加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成为首个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5年来,中乌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不断发展。此次中乌双方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意味着两国将加强发展战略对接,加深双方在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框架下各领域的务实合作,推动双方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最后,中乌合作有了新发展前景。中乌两国虽然在人口规模和经济体量上差距很大,但拥有广泛共识和共同利益,在很多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理念相近。此次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必然推动中乌在秉持平等、尊重、互利、共赢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多边机制中协调配合,共同为世界的和平、繁荣、公正增添正能量,共同作出不可替代的贡献。

总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确立极大提升了中乌双边关系的水平,进一步丰富了两国合作的内涵,有利于促进两国社会经济发展,增进两国人民福祉和友谊,将中乌关系打造成为不同体量、不同制度、不同文化国家团结合作的“南南合作典范”。

(作者系湖北大学拉丁美洲研究院院长)

(责编:崔越、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