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离世,遗产归谁

发布时间:2024-08-01 21:19:50 来源: sp20240801

【案例苑】

●案情:聋哑人杨某终身未成家,晚年无人照料,生活无法自理,顾氏三兄弟主动伸出援手,共同照顾杨某多年,还为其请了护工。2017年,杨某因病入院治疗,三兄弟轮流探病、陪护,并负责杨某医疗等所有费用。2021年,杨某病故,三兄弟尽心处理丧葬事宜。2022年,三兄弟向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申请指定太仓市民政局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

●判决:民法典规定,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法院审理认为,顾氏三兄弟对杨某进行了事实上的扶养,应当属于有权申请遗产管理人的“利害关系人”。据此,法院根据特别程序作出民事判决,指定杨某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即太仓市民政局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

本案判决后,太仓市民政局作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积极履行管理职责。根据民法典“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相关规定,民政局将杨某的存款及房屋分给顾氏三兄弟。

●说法:随着老龄社会到来,遗产无人管理、继承人难以妥善管理等社会问题逐渐显现,民法典新增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对该现实问题作出回应,赋予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但对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未予明确。实践中,通常认为继承人、受遗赠人、遗产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范畴。但对于现实中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形,除债权人以外,其他民事主体能否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指定遗产管理人的申请,则存在争议。

民法典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从与遗产有利害关系的角度理解。本案中,顾氏三兄弟对被继承人杨某没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不属于继承人、受遗赠人,也非杨某的债权人。但三人对杨某扶养较多,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分给适当遗产”情形,与遗产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也应当有权申请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刘华东)

(责编:唐宋、李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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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11条举措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 中国标准化协会:鼓励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 助力提升产品质量

三部门发布11条举措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4-08-01 21:19:51 来源: sp20240801

   中新网 6月19日电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11条稳就业政策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青年的,可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间见习补贴。政策均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指出,实施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建立先进制造业企业集群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打包办理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和助力人才发展系列政策。鼓励引导基层一线就业,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统筹推动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强化创业支持,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通知》要求,大规模组织招聘对接服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定向送资源、送岗位、送服务。加密招聘频次,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地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强化青年求职能力训练和学徒培训,组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今明两年每年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

  《通知》提出,实施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行动,强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帮扶,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强化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量身制定帮扶计划,针对性提供高质量岗位信息。

  《通知》强调,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统筹就业与人才政策服务事项,推进档案接收、补贴申领、社保缴纳、落户手续等政策服务“一件事打包办”。指导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普遍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此外,《通知》也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提出要求。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