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湾区标准”公布 新增7个领域73项标准

发布时间:2024-09-14 20:51:52 来源: sp20240914

  昨天,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东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二批“湾区标准”清单公布仪式暨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会在广东省东莞市举行,粤港澳三方在活动现场共同公布了第二批“湾区标准”清单。此次清单聚焦粤港澳重点民生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增预制菜、家政、气象、绿色生态、职场技能培训、精油产品、电线电缆等7个领域73项标准。

  新增预制菜、家政、气象、绿色生态等领域标准

  本次公布的第二批粤港澳大湾区共通执行标准(简称“湾区标准”)清单在第一批25个领域110项标准基础上新增7个领域73项标准,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突出系统规划,拓宽使用覆盖面。聚焦粤港澳三地重点民生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在食品、交通、消费品等领域深入挖掘需求,新增预制菜、家政、气象、绿色生态、职场技能培训、精油产品、电线电缆等7个领域,覆盖领域拓展至32个,在深度广度上进一步拓展。二是突出三方智慧,彰显研发权威性。第二批73项“湾区标准”清单的研发单位中共有173家香港和112家澳门政产学研用机构,其中包括香港饮食业职工总会、香港食物安全中心、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澳门饮食业工会、澳门市政署等一批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机构,全流程深度参与、精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联合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共同组建了由任职于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顶尖专家、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港澳产业界专家组成的技术评审专家库,开展国际一流水平的技术审查,确保“湾区标准”更具公信力、权威性。三是突出平台优势,扩大实施影响力。首批“湾区标准”公布实施后,市场反应热烈。本次已有1112家广东单位、183家香港单位和139家澳门单位承诺声明使用新公布的73项“湾区标准”。同时,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湾区标准”清单发布、“湾区标准”案例展示、重点领域宣传与互动等方面实现三地同步互联互通,便于及时获取湾区资讯,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大“湾区标准”实施推广力度,促进大湾区联通融通。

  从三方面深度打造高水平“湾区标准”促进湾区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粤港澳大湾区各界将携手以“同一个湾区 同一个标准”为理念,深度打造高水平“湾区标准”,促进湾区高质量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以“湾区标准”打造区域协调发展的典范。充分发挥标准协商一致的技术性作用,继续大力推动“湾区标准”工作,以高水平“湾区标准”服务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促进大湾区各类要素便捷流动和优化配置。

  其二,以“湾区标准”打造高标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技术优势、创新优势、管理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制度优势,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湾区标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食品安全、交通出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继续拓展“湾区标准”清单深度广度,打响“湾区标准”品牌。

  其三,以“湾区标准”打造标准制度型开放的典范。充分发挥标准化联通世界促进开放的作用,把国际性产业和标准组织建设与国内团体标准组织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使用和国内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探索“湾区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或互认路径,提升“湾区标准”的认可度和影响力,以“湾区标准”带动大湾区装备、产品、技术和服务走出去,稳步推进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满元 通讯员粤市监) 【编辑:唐炜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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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 啤酒销量增长、消费场景更加丰富——体育赛事带旺啤酒市场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09-14 20:51:53 来源: sp20240914

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具有重要作用。《若干措施》提出5方面18条工作措施。一是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框架下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各方采信“三同”认证结果。二是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组织开展外贸优品拓内销系列活动。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接轨。三是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物流便利性,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运。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融合的人才交流对接平台。四是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鼓励加大内外贸一体化相关改革创新力度。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提升中西部等地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支持内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信用保险综合性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

《若干措施》强调,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争取尽早取得实质性突破。各地方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大力推动本地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分析形势变化,加强协同配合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

(责编:卫嘉、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