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观察 | 总书记传授年轻干部成长成才之道

发布时间:2024-08-29 16:37:53 来源: sp20240829

  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3月1日,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

  自2019年以来,每逢中青班开班之际,总书记都会对年轻干部成长成才提出要求。理论武装、忠诚、为民、担当、干净等要求一以贯之。

  【最根本的本领是理论素养】

  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坚定都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年轻干部要胜任领导工作,需要掌握的本领是很多的。最根本的本领是理论素养。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肩负繁重的执政使命,如果缺乏理论思维,是难以战胜各种风险和困难的,也是难以不断前进的。干部要成长起来,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

  今天,年轻干部要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笃信笃行者,最根本、最紧要的就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思想定向领航、向思想寻策问道、用思想推动工作,切实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能力。

  【忠诚始终是第一位的】

  我们党一路走来,经历了无数艰险和磨难,但任何困难都没有压垮我们,任何敌人都没能打倒我们,靠的就是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

  从2019年3月强调“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忠诚始终是第一位的”,到2021年3月明确“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

  忠诚,放在第一位。年轻干部只有对党忠诚,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就是要求年轻干部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敢于坚持真理,善于独立思考,坚持求真务实。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此次,总书记要求年轻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共产党的干部要坚持当‘老百姓的官’”“要拜人民为师,甘当小学生”“要多交几个能说心里话的基层朋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课”上用最朴实的话娓娓道来、循循善诱,叮嘱年轻干部要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

  【干事担事是职责所在】

  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

  “锐意改革创新,敢于善于斗争,愿挑最重的担子、能啃最硬的骨头、善接烫手的山芋”。当前,我们正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更加需要广大年轻干部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大胆地干、坚决地干,在直面问题、破解难题中不断打开工作新局面。

  【修身为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政之道,修身为本。

  “要增强自制力,做到慎独慎微”“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要正心明道、怀德自重”“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在一次次开班之际,总书记反复告诫年轻干部严以修身、严以律己。

  对年轻干部来讲,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不管是“节俭朴素、谦逊低调”,还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都是要求年轻干部始终做到不迷途、不放纵、不越轨,走好人生之路,做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促进者。

  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传授的成长成才之道,年轻干部定能成长为好干部,担当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任,奋力跑好历史的接力棒。

  策划:霍小光

  监制:张晓松

  主笔:王思北、黄玥

  统筹:董峻、林晖、吴晶晶

  视觉 | 编辑:王秋韵、张惠慧

  新华社国内部制作

  新华社第一工作室出品

(责编:岳弘彬、牛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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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北上消费”成潮流 粤港消委会再签协议加强跨境维权 - 未投保交强险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谁赔?

港人“北上消费”成潮流 粤港消委会再签协议加强跨境维权

发布时间:2024-08-29 16:37:54 来源: sp20240829

   中新网 广州5月11日电 (记者 许青青)“北上”消费、跨境购物、跨城生活是时下粤港澳大湾区的时尚潮流。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逐步形成,粤港两地居民跨城消费成为新常态。记者11日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该会近日与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在香港正式签署《深化粤港区域市场一体化消费维权合作协议》,进一步推进两地消费维权规则衔接,在更高层次深化两地跨境维权协同联动。

  据介绍,粤港两地消委会近年来接连签署粤港、粤港澳大湾区、泛珠三角区域等多层次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并在投诉调解、比较试验、消费教育等方面广泛开展跨境业务合作。此次签署新一轮合作协议,主要是适应近年越来越多的香港市民“北上”消费,跨境电商购物持续火热,以及粤港消费市场加快融合等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跨境消费维权合作。

  新一轮合作协议明确,消费者在粤港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向被诉方所在地或居所地消委会投诉,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两地消费者维权成本。同时,针对跨境电商涉及多方主体导致的维权难问题,首次明确“被诉方经营者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可由实际经营地的消委会受理”,以更方便消费者维权。

  为进一步完善转办机制,本次合作协议明确,两地消委会如条件许可应尽量通过“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对投诉案件进行转办、回复和结果通报。此外,合作协议还立足前瞻性要求,提出逐步探索建立粤港消费投诉提示预警制度等合作方向。

  合作协议还首次明确双方轮流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进一步完善合作平台,推进常态化交流。同时,合作协议对活动的周期、频次、主题、形式和内容等提出了原则性约定,并提出粤港双方应多采取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交流,持续增强消保联动和维权合作。

  合作协议提出进一步完善维权业务合作机制,在以往消费维权业务合作的基础上,两地消委会依托自有新媒体平台打造湾区消费资讯专区;在适当情况下就特定消费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推动粤港两地跨地区经营的市场主体提高售后服务便捷度;探索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等一系列全新合作领域。(完)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