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赴大陆旅游需求强劲

发布时间:2024-09-15 19:04:36 来源: sp20240915

  3月1日是台湾旅行社“恢复”组团赴大陆游的第一天。据台湾媒体梳理,当天至少有50团、上千名岛内民众前往大陆游玩,上海、重庆、广西、云南等都是热门目的地。不少民众表示,去年听说有机会去大陆团游,就积极咨询旅行社报名,很高兴终于成行。台湾旅游业者纷纷呼吁民进党当局响应岛内民众出游热情,尽快解除6月后赴大陆旅游的“禁团令”。

  台湾近4000家旅游业者中,近九成从事与大陆往来的业务,其中更有许多业者专营大陆市场。民进党当局在选举前承诺,3月会解除赴大陆旅游的“禁团令”,谁知台当局旅游主管机构2月7日突然宣布,原定春节后开放台湾民众赴大陆团队旅游规划不再进行,岛内旅游业者即日起停止招揽赴大陆的旅行团。针对部分旅行社已招揽成团、出发日期在3月1日到5月31日之间的,仍可出团;但6月1日后不能再出团赴大陆。

  3月1日一早,台湾桃园机场就有民众排队办理值机。“终于可以去大陆玩了”“好期待”“很幸运能出行”……带着大大小小的行李箱,这些旅客言谈间满是兴奋。

  报名上海团的台中陈先生表示,自己疫情前经常跟团去大陆旅游,这次看到有上海5日团不错,就马上和太太报名参加。游客翁小姐说,她之前就去大陆旅游过两次,觉得大陆还有好多地方可以去。她去年底听到今年3月1日会开放赴大陆旅行团,就马上报了名,今年一度以为无法成行,还好这段时间可以出发。游客董先生说,第一次去大陆,想去看看古迹,比如这次要去北京故宫博物院,让从前在古装剧、历史课本上看过的内容,在现实中找到呼应,未来也很期待到张家界、九寨沟旅游。

  据台湾雄狮旅游介绍,该旅行社3月1日共出发14团、310人,热门旅游目的地包含九寨沟、重庆、张家界等,超过九成是8天以上的长天数行程,不少旅客希望可以趁此机会深度游玩大陆。台湾可乐旅游在3月1日也有近30团、约600人启程前往大陆,3月至5月已承接约1.1万名旅客出团。6月后已报名的旅客,依其意愿尽量协助提前于5月底前出发,也协调少数改以自由行方式前往。

  记者在台湾期间,经常遇到有大陆旅行经验的岛内民众,他们有人对新疆风土人情印象深刻,有人期待再次欣赏东北冰雪风光。退休的梁女士告诉记者,她去大陆旅行过十几次,一直很喜欢中华传统文化,因为有些文史知识需要专业向导讲解,也因为报团省心省力,她通常选择跟团游。有年长的台湾计程车司机听出记者的大陆口音,也主动说起大陆旅行见闻,一番欣喜的回忆和讲述后,以“可惜现在没办法过去”作为无奈的收尾。

  台湾中华优质旅游发展协会理事长李奇岳对记者说,新冠疫情前的2019年,台湾民众出境游达1700万人次,赴大陆游约占1/3,这五六百万人次里团客、散客大约各半。两岸旅客相互往来撑起台湾航空业的两岸航线,占台湾境外航线营业额近四成。台湾旅行社绝大多数都有赴大陆旅行业务,其中台湾中南部的中小型旅行社,由于不具备外语能力,只能做赴大陆旅游团。赴大陆旅游的“禁团令”不但伤害岛内旅游业者,更影响两岸旅游交流。

  “台湾民众前往大陆旅游观光的需求强劲。”李奇岳说,报团旅游对“银发族”和不太熟悉大陆的台湾民众来说是很好的选择,而且大陆地域广阔,很多壮美风景在远离城市的地方,有了旅行社的帮助,游客可以更好地体验旅游的乐趣。希望民进党当局能正视岛内民众旅游意愿,让民众赴大陆团游不再受阻。

  (本报台北3月3日电)

  张 盼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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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完善落实反恐法律制度体系 - 内蒙古白云鄂博发现重稀土新矿物

坚持完善落实反恐法律制度体系

发布时间:2024-09-15 19:04:38 来源: sp20240915

  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事关国家和社会的安定有序,既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重要方面,也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近年来,我国坚持防范为主,不断完善并全面落实反恐法律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公共安全防范法治化的基本框架,促进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确立防范为主基本原则。鉴于恐怖主义的现实威胁性及其致害结果的不可逆转性,预防恐怖主义思想蔓延、恐怖活动发生、恐怖主义危害加剧成为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反恐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等罪名,具有明显的预防性立法特点。随着风险日益渗透到公共安全的各个领域,防范为主原则在应对不确定性安全风险方面具有更加重要的指导意义。

  确定综合治理基本方针。滋生恐怖主义的根源极其复杂,反恐怖主义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惩治恐怖主义违法犯罪行为,只是反恐斗争的治标之法;根除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才是反恐斗争的治本之策。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借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经验,明确规定开展反恐工作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还全面体现在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维护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中。

  明确安全防范多元主体。有效防范、及时处置、准确打击恐怖活动组织和恐怖活动,不仅需要依靠专门机关依法进行,还需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反恐怖主义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特别是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和武器弹药等危险物品进口、生产、运输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管理单位等多种主体,都负有法定的安全防范义务。此外,多地公安机关出台涉恐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恐线索。

  建立安全防范基本框架。反恐怖主义法创造性地构建了公共安全防范法律制度的基础框架,而此前的公共安全防范法律制度,主要散见于安全生产、社会综治、突发事件应对、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构建逻辑上,围绕“人、地、物、住、销、行”及“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关键因素,严密反恐安全防控制度与措施。在职责设定上,相关主体既要对内安全管理,又要对外协助配合。一些地方反恐法规还对新兴科技和新兴业态的安全监管作出了规定。

  完善安全防范标准体系。反恐怖安全防范涉及面广,具有高度的综合性,需要法律法规规章的保障,也需要标准化规范的支撑。一些行业和地方反恐防范标准规定了重点目标等级划分及其重要部位、常态反恐防范、非常态反恐防范、应急准备等内容,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应对涉恐安全风险。部分行业和地方将反恐防范与治安防范有机融合,制定和实施治安反恐防范标准,为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探索了新的路径。

  严密安全防范法律责任。为保证反恐义务和职责得到有效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更为严厉,对违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更为严格。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快递暂行条例等公共安全法律法规也设定了严密的法律责任体系。

  (作者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副教授)

  《 人民日报 》( 2024年01月26日 11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