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发布时间:2024-09-07 13:26:51 来源: sp20240907

  【光明论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光明论坛】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着眼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全面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这次全会首次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推进理论创新的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篇章,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

  治国必先治党,强党才能强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早在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首次提出“勇于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我们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形成了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丰富思想成果,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从严管党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内监督,接受人民监督,不断纯洁党的思想、纯洁党的组织、纯洁党的作风、纯洁党的肌体等。在新时代十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和理论探索中,我们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认识,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以一系列原创性贡献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指明了确保全党永葆初心、担当使命的根本任务,大大深化了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不断自我革命中淬炼而成的。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的秘诀所在,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面对长期存在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要兴党强党,就必须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常葆“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坚定和“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的信心决心。

  知其理,方能得其法;得其法,方能善其治。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最重要、最关键的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上来,为开创党的自我革命新局面不懈努力。坚持准确把握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既涵括了对建党百年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总结了新时代以来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是理论坚实、结构严整、富有创新的思想成果。未来,更要筑牢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根本原则、锚定党的自我革命的最终指向、坚守党的自我革命的理论指导原则、明确党的自我革命最终是要使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找准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战略重心、创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和实现途径、抓住党的自我革命需要把握的关键点和发力点、聚焦党的自我革命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的双动力机制。砥砺前行、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吴荣生,系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研究员、泰山学者青年专家)

  光明日报 【编辑:张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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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消费争议解决渠道 - 【理响中国·讲好“中国式商量”故事】京蒙协作绘新景 卓资教育展新颜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消费争议解决渠道

发布时间:2024-09-07 13:26:52 来源: sp20240907

   中新网 4月9日电 国新办4月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条例》在消费争议解决方面有哪些完善?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在会上进行回应。

  况旭提到,发生消费纠纷怎么办,这是每一个消费者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就要有公正高效的维权渠道,《条例》完善了消费争议的解决机制。

  首先,注重源头和解。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是对消费者最便捷、对全社会最经济的方式,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条例》要求经营者落实首问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消费者有权直接找销售者、服务商。鼓励先行赔付,商场、平台、景区等在入驻商家拒不履责时,先向消费者垫付。引导在线争议解决,目前全国已经有16.6万家企业入驻了全国12315平台,先行和解成功率53%,比传统的调解提速将近10天,改善了维权体验。

  其次,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调解量大面广,化解了大量纠纷,深受群众信赖。法律把行政调解作为争议的解决渠道,就是让政府帮助消费者解决纠纷,真正案结事了,而不仅是查处违法行为。《条例》首次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受理投诉后,经营者和消费者同意调解的,应当依据职责及时调解,也体现了“谁主管谁维权”的一种取向。还规定了投诉的受理要件、时限、委托调解、鉴定检测等程序,比如重大、复杂、涉及众多人的消费争议,可以纳入政府的抽查检验,“鉴定一次、解决一片”,这也缓解了消费者经常反映的鉴定贵、鉴定难的痛点。

  最后,规范消费索赔。消费纠纷是市场经济成长的烦恼,市场监管总局始终畅通诉求渠道,支持社会监督,实行举报奖励,“打假人人有责”。但近年来恶意索赔蔓延,破坏营商环境、滥用公共资源,还妨碍普通消费者维权。有的夹带、掉包、造假,被公安机关查获,有的以“碰瓷”瑕疵为业,一本万利。去年,市场监管系统接受投诉1740.3万件,参与投诉的人均1.8件,而有人投诉超过3000件。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双方都要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在法治轨道内开展民事活动。《条例》首次规定,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骗取赔偿、敲诈勒索的要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惩罚性赔偿、行政处罚制度要准确适用,避免“小错大赔”“小过重罚”。

  况旭指出,民有所盼、政有所为。小诉求连着大民生,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消费争议解决渠道,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