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加快氢能产业布局(经济聚焦)

发布时间:2024-09-29 22:23:38 来源: sp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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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近年来成都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氢能产业体系建设,积极深入推进氢能产业布局,初步形成了“制—储—运—加—用”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未来3年将投资170亿元以上,进一步促进氢能产业做大做强。

  

  运行时速160公里、最高续航达1000公里以上……今年3月,“成都造”氢能源市域列车完成运行试验,其顶部的动力源“金属箱”,正是由四川荣创新能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创新能”)制造的氢燃料电池。不仅于此,氢燃料电池的应用场景日益广阔。今年6月底,首批1000辆氢燃料自行车将投放至成都的锦江区、新都区,市民可体验“用100克氢气畅行约100公里”的“黑科技”。

  这是成都大力发展氢能产业的缩影。今年以来,成都发布多项氢能产业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快氢能推广应用,加快布局氢能产业。目前,氢能已成为今年成都实施产业建圈强链行动打造的两条重点产业链之一。

  推进建圈强链,聚集100余户上下游企业

  “这款氢燃料自行车的动力来自氢燃料电池系统,通过燃料电池系统发电驱动车辆运行。”四川轻绿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坤介绍,该自行车车座下有一台350瓦小功率液冷型氢燃料电池系统,无污染且续航更持久,将为出行提供新选择。

  距离轻绿科技大约20公里,是以大功率氢燃料电池见长的荣创新能。走进荣创新能的标准车间,初代大功率氢燃料电池系统形似储物柜,另一旁的二代、三代产品经迭代尺寸已缩至行李箱大小。应用于氢能源市域列车的,正是其三代产品。

  “不仅尺寸变小了,三代产品功率还升至220千瓦,最大氢能转化效率更提高到65%。”荣创新能副总经理谈剑钊表示,模块化的大功率氢燃料电池应用广泛,大型高速列车、大型船舶、重卡等都可使用,国内许多氢能轨道交通车型的动力系统均出自荣创新能。

  作为荣创新能的配套企业,燃料电池空压机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势加透博(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同样坐落于新都区。该公司已突破高性能气动设计、高功率密度高速电机及高频电控等六大技术瓶颈,实现空压机每分钟3万转甚至10万转的转速,占据了国内空压机市场超七成的份额。

  从小功率到大功率,从电池系统到细分技术,新都区已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的10家企业聚集。“我们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发展,产业链条较为完整。”成都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已聚集100余户氢能关联上下游企业,涵盖制氢装置、储氢压力容器、加氢设备、氢燃料电池系统等领域,多类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列,初步形成了“制—储—运—加—用”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构建了以郫都区、龙泉驿区、彭州市、新都区为核心的产业发展格局。

  科技创新引领,培育7家高能级创新平台

  发力前沿产业,需要持之以恒的创新投入。在氢能赛道,企业研发能力的提高离不开“产学研”一体化推进。

  在郫都区,东方氢能产业园将打造为西部氢能高端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东方氢能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近日接近尾声;同时,西部首座制氢加氢一体站也即将落成。

  “东方氢能产业园将引入四川省燃料电池重点实验室,打造氢能科技创新中心、制造中心、科普中心、应用示范中心等。”东方电气氢能(成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亮介绍,园区还将引入产业上下游企业,构建燃料电池核心原材料及核心零部件企业集群,“‘产学研’方面,已经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电子科大、四川大学、西安交大等开展合作。”

  另一个氢能产业园——成都西部氢能产业园正在龙泉驿区加快建设。“未来这里将是成都最大的氢能产业综合体,也是城市绿色能源、创新制造的产业创新策源地和聚集地。”成都智慧车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滔表示,公司致力于打造涵盖科研、成果孵化转化、中试生产等全产业链的载体空间,努力打造氢能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创新”“科研”“转化”等关键词频繁出现在两座产业园的规划修建中,这背后是成都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氢能产业体系建设的决心。

  “我们已培育国家级氢储运加注装备技术创新中心、长寿命燃料电池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7家高能级创新平台,拥有电子科大、西南交大等涉及氢能高校院所10余户,吸引多位知名氢能领域院士专家。”成都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科技赋能不断提升产业价值,2023年成都氢能全产业链实现产值130亿元,同比增长10%。

  竞速“氢”赛道,未来3年总投资170亿元以上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2024年工作要点》《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今年以来,成都持续加大力度给政策、给场景,促进氢能产业发展。

  关键装备方面优势突出。储氢装备、加氢设备、天然气制氢装置等,成都在全国处于前列——厚普股份加氢设备市场占有率达20%;中材科技成功开发70兆帕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储氢瓶市场占有率达22%。

  示范试点方面有序推进。成都已经聚集了一汽丰田、成都客车、重汽王牌等7户氢能源车生产企业,具备氢能公交、中重型卡车、物流车等多种车型生产能力,已累计生产689辆氢能源车,建成加氢站5座,投运1860吨/年碱性电解水制氢工厂等。

  随着全国各地相继出台政策发展氢能产业,成都又将如何进一步抢占氢能产业发展制高点?

  “未来3年,成都将推进氢能相关重点项目46个,总投资170亿元以上。”成都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将实施包括绿氢示范带动工程、关键技术突破工程、产业集链成群工程、场景应用拓展工程、基础设施攻坚工程、产业生态培育工程等在内的“六大工程”。其中,成都将加强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推广应用,创建第三批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拓展交通、能源、建筑等领域应用,加快建成都江堰8兆瓦绿电制氢储氢发电一体化项目,探索建设氢能源轨道交通示范线等。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27日 10 版)

(责编:赵欣悦、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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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不得以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由,随意启动应急响应 - 住建部:做好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

生态环境部:不得以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由,随意启动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4-09-29 22:23:39 来源: sp20240929

   中新网 1月26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各地不得以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理由,随意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应急响应、提高预警等级、延长响应时间。

  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聚焦重点污染物、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生态环境部就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

  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城市、县(以下简称省市县)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为分级标准,其他近三年仍出现重污染日的省市县原则上参照执行。

  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大气法第九十六条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应急减排措施应依法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指南制定。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可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分级标准时,各地应及时确定预警等级,原则上提前48小时及以上发布预警信息,按既定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或按照所在区域应急联动统一要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天气,且间隔时间未达到36小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天气从高等级应对。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前,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发生变化,与预警信息不符的,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取消预警。应急响应后,当空气质量预测结果或监测数据达到更高预警等级时,应及时提高预警等级,升级应急响应措施;当预测未来空气质量改善,且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时,应降低预警等级或解除应急响应,并提前发布信息。

  各地应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和预警分级标准,依法依规及时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不得出现达到启动条件但未启动、达到解除条件而未解除的情况;不得以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理由,随意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应急响应、提高预警等级、延长响应时间。各地应在预警信息发布或应急响应解除当天将相关信息通过空气质量预报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平台报送生态环境部。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应向社会公开发布。

  强化区域应急联动

  综合考虑气象、地形、污染传输特点等因素,合理划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各区域应强化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明确组织协调单位。其中,生态环境部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应急联动组织协调单位,同时加强对各区域应急联动的指导;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为汾渭平原应急联动组织协调单位;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为长三角地区应急联动组织协调单位;长江中游城市群、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成渝地区等已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的区域,应尽快明确应急联动组织协调单位;鼓励其他邻近省份、跨省交界城市、省内交界城市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并明确应急联动组织协调单位。

  各区域应急联动组织协调单位应加强空气质量形势联合研判,预测到将发生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时,及时通报区域预警提示信息,明确应急联动范围、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时间,组织开展应急联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严格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要求,及时组织所辖市县开展区域应急联动,省内应急联动城市原则上启动同一等级预警,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时间不再依据城市预测预报结果确定。各地应将区域应急联动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预案。

  加快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修订

  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配合本级人民政府并指导市县人民政府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工作。已经按《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预警分级标准完成应急预案制修订的地方,应对照本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更新;尚未完成应急预案制修订的地方,应按本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开展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并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应急预案制修订后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建立责任体系,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和责任人,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重污染天气应对合力。应急预案应充分考虑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等有关需求,尽量减轻对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评估

  省、市两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研究建立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的事前研判、事中跟踪、事后评估技术体系。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和专业人员配备,完善预测预报和形势分析的会商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案例库,及时对污染过程预测预报准确性进行评估,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72小时预测预报准确率,尤其是重污染天气过程的预测预报准确率,确保污染过程不漏报;2025年年底前,省、市具备7—10天预报能力,区域具备15天预报能力。推进多源清单融合,动态更新排放清单,及时掌握本地源排放情况,重污染过程期间开展动态成因分析,研判污染来源贡献。及时组织专家对重污染天气过程进行分析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开展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及减排效果分析,加强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完善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根据需要对地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评估,如发现存在应急响应启动和解除明显不规范、应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等情形的,将视情进行通报。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