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遗留的宅基地自建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发布时间:2024-08-29 16:33:31 来源: sp20240829

本报讯 父母亲相继离世后,宅基地、房屋依法被征收拆迁,留下50余万元补偿款能否被当作遗产分配?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认定涉案拆迁款中宅基地补偿款不能视为遗产进行分配,判决驳回五名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刘父、张母育有六女。2003年,刘父去世,张母搬到另一个村并自建3间平房居住。为照顾母亲起居,女儿小刘也在张母房屋旁修建了一间住房,与张母共同居住生活,并将自己的户口迁入同一户口本。2017年,经几名村民现场见证,张母口述并由村民代书遗嘱,载明张母生前由小刘赡养,张母去世后一切财产归小刘所有,包括房屋、宅基地、田地等,其他任何人不得继承。2020年,张母去世。次年,因高速公路建设需征收张母留下来的房产和土地,征收部门根据房屋现状,确定小刘是房产和土地的户主,向小刘支付房屋拆迁款、宅基地补偿款等共计50余万元。小刘的同胞五姐妹均认为自己享有法定继承权,该笔征地拆迁补偿款应予分配,遂将小刘诉至法院,要求对征地拆迁补偿款和父母遗产进行分配。

资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刘父不是该村村民,在该村没有土地权益。房屋是刘父去世后由张母修建,被征收的房屋不具有刘父的遗产份额,即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张母和小刘所有。关于宅基地补偿款,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是按照农村户口进行分配,因张母与小刘在同一户口本上,张母去世,小刘作为户口内的家庭成员继续享有涉案宅基地,因此涉案拆迁款中宅基地补偿款不能作为遗产分配,应归小刘个人所有。关于张母遗产问题,因其已在生前立下遗嘱,财产全部由被告小刘继承,遗嘱合法有效,张母的遗产应归被告小刘所有。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五名原告的诉讼请求。五名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果 曹珍瑛)

法官提醒

农村房屋和宅基地拆迁征收补偿款,一般包括一次性搬家费、拆迁奖励款、宅基地补偿款、房屋补偿款等项目,可大致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农村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不能简单全部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应归属房屋权利人,所以该款项在权利人死亡后,可由继承人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继承。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农村宅基地一般是指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时,宅基地仍由该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由该户剩余成员共同所有,不存在继承问题。

本案中,张母在村里自建了3间平房,五名原告不能举证证实这3间平房留有刘父的遗产份额,因此这3间平房的所有权归张母所有,属于张母的遗产,张母的遗嘱合法有效,应按照遗嘱依法处置。关于3间平房所占的宅基地,因宅基地是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张母过世后,户口中还有小刘,该户尚存,相应宅基地应由同户人员小刘继续享有使用权,在宅基地被征收后,土地征收款应分配给小刘。

(责编:梁秋坪、温璐)

Warning: Cannot modify header information - headers already sent by (output started at /www/wwwroot/jintexws.com/snews.php:13) in /www/wwwroot/jintexws.com/snews.php on line 17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原党组成员张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罗盘制造“老字号”立足市场“找准星”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原党组成员张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8-29 16:33:32 来源: sp20240829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妇女联合会原党组成员张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君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并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及住宿安排;毫无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行为失规失范,违反廉洁纪律;纪法意识淡漠,违规泄露工作秘密;道德底线失守,违反生活纪律;将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张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君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贵州省纪委监委)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