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就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09-19 22:09:53 来源: sp20240919

人民网北京12月22日电 (薄晨棣、高清扬)今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社会上、特别是法律人都很关注。能否请您简要介绍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的背景和考虑?案例库是否会向社会公众开放?相较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案例库有何优势?这次为何要公开征集案例?

答: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就是要提升入库案例的检索精度、认可程度、参考力度和应用广度,最大限度发挥案例的实用效能。案例库建成后,将覆盖各类罪名、案由,在同一罪名、同一案由下的不同法律适用问题也将有相应案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以保障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

案例库建成后,当然要向包括专家学者、律师、当事人等在内的社会公众开放!只有供社会开放使用,才能方便人民群众通过案例更加有效地学习了解法律,明悉行为规范,增强诉讼预期,进而促进诉源治理;同时,也将为广大法律、司法界人士提供更加鲜活、精准、权威的办案参考和研究素材。案例库建设,一方面可以弥补指导性案例编选周期长、总量极为有限、不能满足实践所需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在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大海捞针”、效益低下的问题,是针对需求侧创新提供的新型“司法供给”和“法治产品”。相较于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案例库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和优势:

第一,体例规范,要素齐全,便于精准检索。对法律检索者来说,案由、罪名只是最基础的检索依据,若想实现高效、精准的检索,必须依托所涉案情的关键词;如果涉及复杂的裁判规则,还需借助准确精炼的裁判要旨。例如,对于卖淫者在居民小区内租用的既用于生活起居又用作卖淫场所的住处能否认定为“入户抢劫”中的“户”的问题,实践中存在争议。如果单纯检索“抢劫罪”或“入户抢劫”,恐怕难以精准定位到对应案例,但如果有“卖淫者”“卖淫场所”“住处”等关键词和要旨辅助,检索效果将大不一样。按照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建设要求,入库案例必须使用统一体例格式,包括编号、标题、副标题、关键词、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要旨、关联索引。体例的规范化、标准化,能够有效提升检索的便捷性、准确性。

第二,规范报送,严格审核,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案例目前主要由各地法院依程序报送,都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按业务条线对口负责、审查把关,经法官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原来有多种不同裁判类型的,还要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才能送研究室审核入库。因此,入库案例的权威性有充分保障,各级法院在审理同类案件时应当参考;各级法院审判工作中认为法律、司法解释修改或者司法政策调整,不宜参考入库相关案例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在办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或者报请上级法院提级管辖,生效裁判确立新的裁判规则的,应当编发新的入库案例替换原有案例。

第三,统筹规划,全面覆盖,回应司法需求。裁判文书网的文书数量庞大,但却存在案件类型、数量严重不对称的问题,具体而言,就是常见、多发案件数量畸多、无序堆叠;新型、少见案件数量畸少、甚至没有。人民法院案例库在建设之初就明确要求,对于案情类似,适用法律、司法解释相同,参考示范作用相同的案例,入库数量一般不超过2件,防止重复叠加。在建设案例库过程中,我们定期向全国法院通报入库案例的类型及数量情况,及时就存在制度空白、争议大的法律适用问题对报送案例提出要求,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入库案例最大限度覆盖所有罪名和案由。对于同一法条下的不同法律适用问题,也力争通过对应案例,实现规则指引的全面供给。例如,对于刑法第67条规定的自首制度,实践问题纷繁复杂,如“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的”“一经传唤即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自动投案后没有如实供述同案犯的”等情形能否认定为自首,每一项也要会有相应的参考案例纳入。

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既需要汇聚全国法院之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人民法院案例库已收录2000余件参考案例,但是,与司法实践需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案例数量和覆盖面还有较大差距。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发布公告,就是为了拓宽参考案例来源、丰富案例库资源,面向有关机关、社会组织、法学院校、科研单位、专家学者、律师和有兴趣、有研究的公民个人等征集入库案例,进一步优化案例库建设模式。案例库建成之后,我们将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检索服务,并探索引入专家评议和用户评价机制,确保入库案例能够更好发挥统一裁判标准、引领社会价值导向、助推全民遵法守法方面的积极作用。

问:我们注意到,与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或许存在关联的是,中国裁判文书网近年的上网文书数量呈大幅下降趋势,这是否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方向有所调整?

答:中国裁判文书网自2013年设立以来,在推动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但十年来,随着裁判文书网的文书数量增加、社会关注增多,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的飞速发展,存在的不足屡屡被提出诟病,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使用效果问题。具体而言,一是检索不便利。上网文书数量虽已过亿,但只是简单累加,缺乏关键词和裁判要旨,很难做到精准检索。二是标准不统一。一线法官反映,上网文书来自全国3500多个法院,对同类法律适用问题判法各异,不仅需要的案件难以找到,即便找到相似案件,也因规则、尺度不一,导致无所适从、无法参照。三是权威度不够。一些律师抱怨,上网文书缺乏官方权威认可,据此形成的检索报告、法律意见在不同层级、地区的法院不被认同,经常是花费很多精力检索,实际收效甚微。

第二,权利保护问题。在域外许多国家,上网文书主要来自上诉法院、最高法院等较高层级的法院,更侧重于释法析理。我国上网文书有大量基层法院审理的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案件,不仅规则意义有限,还承载着各类事实性、身份性信息。有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因相关文书上网公开,找工作屡次被拒。有的当事人因婚前信息被上网文书披露,导致家庭不睦、夫妻反目。有的民营企业因涉诉信息公开,融资贷款受阻、商业合作困难、难以参与招投标,等等。因此,常常有当事人,包括公司、企业,提出投诉。

第三,安全风险问题。裁判文书网建立之初,大数据“爬取”和分析技术还未普及。海量文书上网后,因为承载着大量国情社情信息,逐步成为各方关注的信息资源。有的商业公司将“爬取”的文书数据转化为法律检索、企业征信、人工智能“产品”营利,但未按安全、合规、可控要求管理,有些“黑灰产业”甚至据此从事敲诈勒索、信息倒卖、刷取流量等违法活动。

针对上述问题,从2021年7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按照有关各方的反映、诉求和建议,采取了一些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严格风险筛查、完善公开标准,每年上网文书数量从2020年的1920万件、2021年的1490万件降至2022年的1040万件。2023年1月至今,上网文书数量为511万件。可以说,自2021年以来,优化裁判文书公开机制的工作一直在有序开展,但从未“叫停”过文书上网。如前所述,为针对性解决裁判文书网使用不便、检索不准、标准不一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于2023年7月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与之前将裁判文书“上传了事、简单累加”的公开方式相比,案例库将收录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可的权威案例,未来将成为裁判文书网在应用和效能上的“升级版”。二者是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的关系,并不是要以库代网、此开彼关。

需要强调的是,“公开”与“公布”不能划等号,司法公开并不意味着所有司法信息都要在互联网上发布。按照宪法和法律,庭审依法公开进行,裁判文书经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就是在践行审判依法公开原则。司法公开既包括在线公开,也包括线下公开;既包括向当事人的公开,也包括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对不同形式、不同对象的公开,法律有着不同要求。尤其是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出台后,对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需要与时俱进深化、优化,关键是要落实宪法、法律规定,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充分满足当事人的参与权、知情权,方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监督,又切实做好权利保障和风险防控工作,防止公民的正当权益、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公共利益因不当公开受到不利影响。

总之,人民法院持续推进阳光司法的努力方向不会变,通过深化、优化司法公开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态度不会变!

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之外又建立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主要基于什么考虑?裁判文书库的功能是什么?

答:诉讼被称为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晴雨表”。海量的裁判文书数据,既是分析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的重要依据,也是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重要参考。为了有针对性地加强审判管理、辅助司法决策、服务国家和社会治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在四级法院专网内汇聚各类裁判文书。

由于缺乏关键词和裁判要旨,裁判文书网存在的查询检索不便等问题,在裁判文书库同样存在,因此,裁判文书库主要并不是为了给法官办案提供类案查询,而是着眼于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司法大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制定司法政策、推进司法改革、提出司法建议等提供依据和参考。例如,通过分析全国法院驳回起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等情况,可以及时发现、有针对性治理“程序空转”问题;通过分析特定批量诉讼情况,可以及时发现、有效治理虚假诉讼、“专利勒索”“猎杀式维权”问题;通过比对分析从律师代理案件胜诉情况与特定法院、特定法官之间的关系,可以梳理研判司法廉政方面的线索;通过分析一段时期相关案件数量异常升降情况,可以有针对性地向有关部门、行业提出完善管理治理的司法建议,等等。

问:今后,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是否还会上网公开?下一步有什么考虑?

答:现在对外公开的裁判文书网会继续发挥应有作用,同时,裁判文书上网的标准也需要优化、机制还需要规范,相关工作将按照严格依法、稳慎适当、依法监管的原则持续推进。

第一,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民事、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公众可以查阅生效裁判文书,但并未要求生效文书必须在同一网络平台上集中公开。从全球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国家的裁判文书也都仅在所在法院的官网上公布,许多国家的文书数据库还主要由商业公司在运营。下一步,我们将采取线上公开和线下查询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公众依法查阅生效文书的权利。

第二,坚持稳慎适当原则。包括公民、企业在内的许多当事人,都对之前自己等涉案裁判文书公布给个人、家庭、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提出意见,要求在互联网上发布文书应经本人或本单位同意。我们要综合考虑上述诉求,平衡各方利益。各级人民法院仍将定期在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同时会更加稳慎地协调兼顾好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与保护数据、信息安全及个人隐私的关系,更加充分地发挥好案例、好文书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养公民法律意识、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的功能。

第三,坚持依法监管原则。我们将加强监管,对相关商业机构不当使用裁判文书数据的行为进行约谈,引导督促其依法、合规使用数据,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裁利用文书数据损害国家安全、司法权威,侵犯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等非法行为,共同促进裁判文书网更加安全、有序、规范运行。

(责编:薄晨棣、邓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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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街故事新意足(艺术为城市添彩) - 滑雪装备新擂台 看谁能抢占“雪山版图”

老街故事新意足(艺术为城市添彩)

发布时间:2024-09-19 22:09:54 来源: sp20240919

  在袁家岭文化区看剧,到白果园历史文化旅游街区漫步,去浏阳河畔欣赏一场画展……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随处都能感受到浓浓的艺术气息。

  近年来,芙蓉区挖掘当地文化艺术资源,增加城市人文魅力,通过涵养一城文韵,让艺术添彩人们的美好生活,也让城市拥有了持续生长的蓬勃活力。

  串珠成链,戏剧街里好戏连台

  在芙蓉区,一条长300多米的小巷,串起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湘剧院、湖南省花鼓戏剧院3家省级院团。这3家院团均有70余年历史,近年来创作出《桃花烟雨》《忠诚之路》等一批优质剧目。

  2021年4月起,芙蓉区正式启动袁家岭文化区建设,将院团前的小巷打造成戏剧街的设想随之产生。长沙戏剧街建设于去年4月立项,今年11月竣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采用“微改造”的形式。小巷铺上了平坦的沥青路,剧团围墙上展示着一部部经典戏曲的剧照,徜徉街巷,一步一景,处处入“戏”。不止于此,戏剧元素还延伸到城市主干道的人行道上,地砖、石墩嵌入脸谱等戏曲元素,引人注目。

  “走进戏剧街,就想要看戏曲表演。”来参观的曙光路小学五年级学生陈心妍说,这次不仅观看了表演,还上台跟着戏曲老师学了一段动作,“提脚、跨步、转身、舞袖、回头等细节,能够表达角色的情绪,很有意思。”

  随着袁家岭文化区建设,长沙戏剧街成了新的文化地标,深藏在巷子里的剧团被更多人熟知。串珠成链,戏剧街产生集聚效应,传统戏剧文化元素融入市民生活。

  “酒香也怕巷子深。我们希望通过多种形式,和观众产生更紧密的连接。”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副主任、一级演员葛倩倩说,结合戏剧街建设,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整合原有空间,打造了戏曲非遗体验中心,将积极开展非遗文化知识普及、亲子互动体验、研学旅游、非遗项目体验及非遗文化展示等活动。

  “戏剧街里好戏连台。”湖南省花鼓戏剧院党委书记、院长陈争光介绍,目前,剧院着力打造沉浸式演出《新刘海砍樵》,节目创作正在进行。

  “打造戏剧街,就是想要吸引更多人来,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更多人尤其是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芙蓉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启杰说。

  留住记忆,老街巷催生新业态

  冬日午后,暖阳高照,在芙蓉区定王台街道白果园历史文化旅游街区,一座座古朴的建筑掩映在古树中。在“手摘星辰——在长沙”的彩色墙绘前拍照留念,50多岁的长沙市民张曼和姐妹们畅享美好时光。

  “白果园更新后,不仅年轻游客爱来,我们老街坊也喜欢来凑凑热闹。”张曼在这附近住了几十年,过去不常来,如今却成了常客。

  白果园因巷子口的白果树而得名。这里地处繁华商圈,街区里100多米的S形小巷,承载着几个世纪的时光,遍布文物古迹,包括巷口的古排水沟渠等。

  岁月流逝,这里的民居逐渐破旧。为了留住历史记忆,2018年7月,芙蓉区政府启动白果园历史文化旅游街区的有机更新改造,修复了10余处历史古迹,完善了公共基础设施,对1937户居民的住房进行改造。改造过程中,小巷里的历史建筑都被保留下来。巷子里的一砖一墙一瓦,皆是历史文化的注脚,居民的生活环境也大大改善。

  2020年,想要创业的长沙小伙龙胜偶然来到改造后的白果园,“古香古色,很安静,时光在这里仿佛凝固了。”龙胜回忆道,当时他和团队打算开办一家国潮风的烘焙店,选址时相中了这里。

  在丰泉古井社区的帮助下,龙胜租好铺面,2021年6月,“唐姑娘不姓唐”烘焙店开业。“我们将唐朝元素及传统点心融合到产品研发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店铺外的“手摘星辰——在长沙”墙绘,融合古长沙建筑元素,吸引了不少游人前来拍照。这两年,龙胜在白果园又陆续开设了系列餐饮店和书店等。

  一些年轻的创业者看中了这里的文化氛围,纷纷前来投资开店。此后,丰泉古井社区陆续引进了100多家新企业,将位置较好的房屋出租给创业者。

  历史风味润街巷,文化底蕴满院落。如今,白果园业态更新,主要以咖啡店与餐饮、零售、特色民俗和服饰四大类为主,老街重新焕发青春活力。

  “长沙城的文脉,藏在老街老巷里。每一条老街、每一个老地名,都写满了故事。”芙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易利平说,芙蓉区致力于讲好区域内的老街故事,让悠久的历史文化街区吸引人气、聚集目光,让文旅消费、文化创意、文化产业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提升区域竞争力。

  展馆发力,让艺术飞入百姓家

  “魏老师,为什么这幅画里只有一只鸟、一根树枝?”在位于浏阳河畔的湖南省圆点美术馆,前来参观的孩子向画家魏怀亮提问。

  在美术馆的邀请下,魏怀亮为小朋友们上了一堂课,鼓励孩子们画画时观察生活事物,大胆发挥想象力。一些孩子拿起画笔,当场画下自己的作品。

  为了让艺术融入日常生活,芙蓉区引进社会力量,在浏阳河畔建立了这座公益美术馆。随着周边区域居住人口逐渐增加,前来美术馆欣赏画展、品读诗书的市民也越来越多。

  “我们希望美术馆能成为一座桥梁、一根纽带,持续将名家作品带给市民,让艺术融入美好生活,让文化成为美丽风景。”湖南省圆点美术馆创始人张健说,“在此基础上,我们向社会传递美的理念,引导人们向真向善向美。”

  在河对岸,坐落着芙蓉区文化馆新馆及芙蓉区图书馆新馆,自2021年开馆以来,两馆成为普及艺术的重要场所。

  芙蓉区文化馆新馆设立了多媒体视听教室、舞蹈教室、合唱教室、器乐教室等多个功能室,以及一间有400个座位的小剧场。区文化馆开办“蓉艺课堂”免费培训班,寒暑假期间则开办少儿培训班,向青少年免费普及绘画、书法、舞蹈、音乐等艺术。

  一旁的芙蓉区图书馆新馆,总藏书量约40万册、电子图书资源20万册,开设了儿童借阅室、综合借阅室、专题文献室等功能区域,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阅读需求。

  “芙蓉区拥有众多文化场馆,一年四季为市民朋友送上文化艺术大餐。展馆发力,让艺术飞入百姓家。”易利平表示,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些场馆也在不断创新形式、升级体验,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文化推动城市发展。

  《 人民日报 》( 2023年12月29日 10 版)

(责编:牛镛、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