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2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0.2%

发布时间:2024-09-07 11:19:06 来源: sp20240907

   中新网 3月27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140.6亿元,同比增长10.2%(按可比口径计算)。

图片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434.9亿元,同比增长0.5%;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898.5亿元,增长5.3%;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169.2亿元,增长31.2%;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465.4亿元,增长12.7%。

  1—2月份,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1881.0亿元,同比下降21.1%;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6134.5亿元,增长17.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1125.1亿元,增长63.1%。

  1—2月份,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利润增长2.1倍,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9.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65.5%,纺织业增长51.1%,汽车制造业增长50.1%,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2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1.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0.3%,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36.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32.1%,专用设备制造业下降17.0%,农副食品加工业下降7.3%,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降2.0%,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亏损均增加。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44万亿元,同比增长4.5%;发生营业成本16.52万亿元,增长4.6%;营业收入利润率为4.70%,同比提高0.24个百分点。

图片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2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67.83万亿元,同比增长6.5%;负债合计95.75万亿元,增长6.2%;所有者权益合计72.08万亿元,增长6.9%;资产负债率为57.1%,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

  2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2.99万亿元,同比增长8.6%;产成品存货6.09万亿元,增长2.4%。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4.97元,同比增加0.11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8.62元,同比减少0.01元。

  2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9.5元,同比减少1.3元;人均营业收入为163.9万元,同比增加10.4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22.1天,同比减少0.5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71.0天,同比增加2.7天。

【编辑:于晓】

Warning: Cannot modify header information - headers already sent by (output started at /www/wwwroot/jintexws.com/snews.php:13) in /www/wwwroot/jintexws.com/snews.php on line 17
农业农村部答网民关于“村集体资产缺乏有效管理问题”的留言 - 元旦出行订单大增 冬季旅游市场持续升温

农业农村部答网民关于“村集体资产缺乏有效管理问题”的留言

发布时间:2024-09-07 11:19:08 来源: sp20240907

  来自山东省的网民张**(手机尾号8622)、黑龙江省的网民谷**(手机尾号9455)反映,“本村负债超百万元”,村集体资产长期缺乏有效管理,应收房租、地租等去向不明。建议“把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有效维护村民利益。

  农业农村部收到中国政府网转去的网民留言后,认真研究办理,作出如下答复:

  2022年,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核查集体资产数量、产权归属、台账建立、制度建设等基础信息,及时整治集体资产登记有遗漏、被侵占、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用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时掌握集体资产动态变化情况,推进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得下指标、定任务,确保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规模。

  2023年4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要求聚焦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五个关键环节,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重点排查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管理。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的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

  (来源: 中国政府网)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