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事都好商量——评台湾文旦柚等农渔产品有望再输陆

发布时间:2024-09-07 11:47:47 来源: sp20240907

   中新社 北京4月28日电 题:家里的事都好商量——评台湾文旦柚等农渔产品有望再输陆

   中新社 记者 容海升

  海关总署28日宣布,将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批准符合大陆检疫要求的台湾文旦柚等农渔产品输入大陆,再次展现了大陆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积极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也再次表明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都是中国人、一家人,家里的事都好商量。

  因多次在自台湾输入大陆的柑橘类水果中检出有害生物和农药残留超标,大陆自2022年8月3日起暂停包括文旦柚在内的台湾柑橘类水果输入。大陆是台湾文旦柚等农渔产品最重要的外销市场,失去这样庞大的市场,让岛内农渔民生计和利益受损,一再呼吁民进党当局停止政治操弄,务实解决问题。

  此次恢复销往大陆露出曙光,固然有中国国民党民意代表为民请命的因素,但关键还是因为大陆方面始终以台湾同胞福祉为念。

  习近平总书记本月10日在会见马英九一行时指出,为两岸同胞谋福祉是我们发展两岸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直以来,大陆方面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高度重视台湾农渔民的利益福祉,采取措施缓解台湾农渔产品丰产滞销困难、协助拓展大陆市场,让台湾基层民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此前,番荔枝、石斑鱼等台湾农渔产品也因多次检出有害生物、禁用药物等,被相继暂停输入大陆。岛内农渔民通过国民党、有关县市、团体等多种渠道表达心声,愿意改善产品品质,确保输往大陆农渔产品安全,希望大陆尽快恢复输入。对此,大陆方面积极回应,与岛内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为恢复台湾农渔产品输入大陆提供帮助。在符合检验检疫标准的前提下,番荔枝、石斑鱼等合格台湾农渔产品再度销到大陆。

  大陆方面已展现为民造福的善意,但文旦柚等台湾农渔产品能否再销大陆,还需要台湾有关方面推动业者加强源头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发展不要衰退、要交流不要分离、要合作不要对抗,是岛内主流民意。民进党当局应顺应民意,停止谋“独”挑衅,推动两岸关系重回和平发展正轨,促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唯有如此,台湾农渔产品方能常销、畅销大陆。(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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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门口安可视门铃 被判侵犯邻居隐私

发布时间:2024-09-07 11:47:47 来源: sp20240907

  家门口安可视门铃被判侵犯邻居隐私【通州法院:可视门铃应避免拍到邻居,如果实在避不开,应征得邻居同意再安装】

  当前,不少居民会使用高科技产品保护家庭安全,比如可视门铃、摄像头等设备,但在使用这些设备时应注意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侵犯他人隐私,引发邻里矛盾。记者了解到,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隐私权及个人信息侵权案件,认定安装可视门铃及摄像头构成侵权,判决予以拆除。

  家门口装可视门铃被邻居起诉侵犯隐私

  据了解,家住北京通州某小区的韩先生发现邻居吴女士在自家门口安装了可视门铃,并且在门的上方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正好可以拍摄到韩先生家门口的情况,并且可视门铃和摄像头均有录像存储功能,韩先生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吴女士知晓,这让韩先生感到不舒服,于是找到吴女士商量拆除,吴女士以安全防范为由拒绝,双方争执不下。韩先生认为吴女士侵犯了自己的隐私,于是将她诉至法院,要求拆除可视门铃及摄像头。

  庭审中,吴女士认可安装了摄像头和可视门铃的事实,但安装上述装置是为了家庭安防需要,不会拍摄到韩先生的情况,现已将门铃摄像头遮挡,韩先生所述都是他的猜忌和幻想。此外,吴女士认为可视门铃和门口摄像头作为家庭安防产品已经被广泛应用,现有法律未对个人安装这类设备有禁止性的规定,她对自家门前的行人和情况有知情权,因此不同意韩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经法官现场勘察,吴女士入户防盗门可视门铃正对韩先生的入户防盗门,可以拍摄楼梯转角整个平台以及韩先生的防盗门,现在吴女士用胶布遮挡猫眼摄像头;吴女士入户防盗门左上方摄像头朝南,可以拍摄楼梯转角整个平台,现在吴女士用胶布遮挡部分摄像头,遮挡后可以拍摄楼梯转角约一半面积及下行楼梯楼梯口一半面积。

  案件

  审判

  构成侵权 判决限期拆除可视门铃

  通州区人民法院认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根据查明的事实,吴女士安装的入户防盗门猫眼智能门铃、入户防盗门左上方摄像头均可拍摄吴女士与韩先生之间楼梯转角整个平台,韩先生出入住宅、他人上下楼梯等相关个人信息均可以被拍摄留存。现在吴女士虽遮挡了部分摄像头,但该遮挡具有主观性、临时性、不确定性,且遮挡后仍可拍摄楼梯转角约一半面积及下行楼梯楼梯口一半面积,不能排除拍摄韩先生等他人信息的可能及风险。

  因此,吴女士出于个人利益,未经韩先生同意,摄录留存个人信息缺乏合法性、正当性及必要性,已构成侵权,对韩先生要求拆除两个摄像设备的诉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吴女士于七日内拆除可视门铃及摄像头,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论法

  法官:安装可视门铃尽量将视野范围控制在自家门口

  本案中吴女士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第六章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隐私权的定义、隐私权的侵害行为、个人信息的定义、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和条件、处理个人信息免责事由等。《民法典》要求所有个人和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不得实施侵害他人隐私权及个人信息的行为,若实施了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且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本案中,吴女士安装可视门铃的行为侵犯了韩先生的私密生活空间,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及个人信息。

  安装可视门铃、摄像头等设备可能存在哪些隐患?

  首先,可能侵犯他人人格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了个人信息的范围,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可视门铃与摄像头有摄像和信息储存的功能,会将他人的面部、行踪时间及轨迹留存,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其次,存在泄露自己及他人信息的可能,若设备存在生产安全缺陷或使用人使用不当,可能遭受非法技术入侵,将储存的人脸信息等个人信息泄露给外界,给自己及他人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威胁到个人及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最后,若出售或向他人提供邻居的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确需安装可视门铃的,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在安装可视门铃等装备时尽量选择将视野范围控制在自家门口,避免拍摄到邻居入户门及邻居经过的地点,避免侵犯邻居的隐私权。二是若安装上述设备在多次调整后仍不可避免拍摄到了邻居的行动范围,要向邻居说明情况并征得邻居的同意后再进行安装,不要隐瞒或强行安装,否则不仅侵犯邻居的隐私权等权利,还会激化邻里矛盾,引发更多冲突。三是在使用上述设备时,要选择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有质量保障的产品,并且及时维护和更新系统,防止他人的技术入侵,对存在安全漏洞的产品及时更换,此外,在使用的过程中若拍摄到他人的图像信息,及时删除,不要下载至移动设备或上传至云端,防止泄露的危险。四是在与邻居的相处中,多换位思考、征求他人意见,知法守法、将心比心,构建美好的邻里关系。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编辑:卞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