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创新”服务好“大战略”

发布时间:2024-07-26 17:41:05 来源: sp20240726

“如果有人到你家丢垃圾,你开心吗?肯定不开心嘛。将心比心,向海里丢垃圾,鱼儿肯定也不开心,对不对?”

很难想象,眼前这位用如此生动的语言来宣传保护海洋环境的小伙儿谢某,之前竟是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被告人。

创新生态修复方式:让“破坏者”变为“守护人”

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徐旭曦介绍,2021年谢某因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考虑到谢某系从犯,构成自首,且在诉讼过程中自愿购置与非法捕捞渔获同等价值、有利于净化海水质量的鱼苗用于增殖放流,并自愿履行《关于“认领一片海”净滩护海公益活动协作协议》等因素,法院判决谢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责令谢某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在缓刑考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相应的公益活动任务,征得当地社区矫正机关认可,将其参与公益活动的相关表现情况作为缓刑考验内容之一纳入考核。

“这是一起涉蓝碳刑事案件,也是东山法院设立双碳生态巡回法庭以来审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徐旭曦说,“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我们不仅仅要依法定罪量刑、打击犯罪,还需要关注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修复与恢复问题。”

“非法捕捞案件比较常见,但是我们在这起案件中创新实践了‘净滩护海’生态修复方式。”东山法院院长林跃轶告诉记者。

“我们积极引导符合缓刑条件的被告人以参加防治海洋垃圾污染的公益活动方式,替代性履行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助力提升蓝碳系统碳汇功能。同时引入环保志愿组织,加强释明和监督,责令将协议履行情况与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考核挂钩,保障修复实效。”

采访中,谢某告诉记者,通过在缓刑考验期完成相应的公益活动,他还学到了许多关于鱼类保护和海洋保护方面的知识,自己的环保意识也增强了。

“我现在收鱼货时如果看到有垃圾,会自觉地把垃圾捡出来带到岸上,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如今已经缓刑考验期满、开始新生活的谢某本已无履行净滩护海公益活动的义务,但他依然坚持定期去海边清理沙滩上的废弃垃圾。

创设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借助“外脑”提升审判质效

上述案例是漳州法院创新蓝碳司法保护机制的个案探索。为有效破解生态环境案件技术事实查明难、鉴定周期长、鉴定费用高、生态环境修复难度大、修复执行监督缺位等问题,2020年6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了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2023年2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关于推广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 助力打造美丽中国示范省的意见》,不断推动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创新发展。

“我们聘请生态科学领域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作为审判辅助人员全程参与环境资源案件审理,重点针对环境损害程度、生态修复方案等关键性问题给予司法技术支持,并对相关诉讼活动开展监督。”

据漳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林微介绍,漳州中院在涉碳案件中引入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联合调查官论证创新“造林增汇”“认购碳汇”“增殖放流”“海砂回填”等碳汇补偿修复方式,提高生态修复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推进蓝碳立体保护,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教授黄旭光告诉记者,通过参与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的工作,他本人也收获了很多。“这个制度使得我们教学科研与生态修复方案真正充分地结合起来了,我今年带的一个学生毕业论文研究的就是一个案件的生态修复问题。”

创新碳汇赔偿机制:让生态司法保护更科学可复制

在司法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的探索中,福建法院在全国最早探索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在林业碳汇赔偿司法适用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020年3月,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吴某辉滥伐林木案中,主动对接当地“一元碳汇”项目,在全国首次尝试以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以此为开端,福建各级法院结合自身地域特点积极探索碳汇赔偿机制。

2022年9月,福建高院与省林业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对林业碳汇损失赔偿机制的基础前提、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工作原则、实施流程、碳汇损失计量方法、碳汇损失赔偿方式等主要问题予以明确和细化,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刑事案件被告人林业碳汇损失自愿赔偿制度。

作为全国首创的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充分发挥了司法在保护森林资源、服务“双碳”目标方面的重要作用。

该指引下发后,福州、厦门、泉州、宁德、漳州等地法院先后根据该指引在涉林案件中适用碳汇赔偿机制。

“该机制实现了受损森林资源修复从传统‘补种复绿’直接修复模式,向林业碳汇等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修复模式的拓展,探索建立了体现林业碳汇价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福建高院生态庭庭长王江凌介绍说:“该机制为林业碳汇损失计量提供了一个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的核算方法,确保林业碳汇损失核算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随着涉碳诉讼案件数量逐渐增多,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涉碳案件,亟需及时、有力的审判指导。202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服务“双碳”指导意见。该意见立足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打响了“双碳”自主行动的司法动员令。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还在出台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专门就涉“碳”案件审理提供政策指引,促进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记者 丁珈 何晓慧 通讯员 李菁)

(责编:梁秋坪、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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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层)探访内蒙古首支女子护边队:“最美警花”在大漠绽放 - 《台湾通史》新书发表会连战现身 连惠心指年轻世代几乎与历史脱节

(新春走基层)探访内蒙古首支女子护边队:“最美警花”在大漠绽放

发布时间:2024-07-26 17:41:06 来源: sp20240726

   中新网 阿拉善2月6日电 题:探访内蒙古首支女子护边队:“最美警花”在大漠绽放

   中新网 记者 张林虎

  “我们通常联合党政军警民,以车巡、步巡结合的方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边踏查。在新年、国庆等节假日,我们会加大巡查频次,确保边境地区持续安全稳定。”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巾帼巡防服务队队长少日高格说。

图为巾帼巡防服务队进行巡护。 阿拉善盟公安局供图

  一年一场风,从春刮到冬。阿拉善右旗位于内蒙古最西部,地处巴丹吉林和腾格里两大沙漠交会地。这里自然环境恶劣,生态脆弱,是内蒙古乃至全国沙漠最多、荒漠化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阿拉善右旗北界边境线长45公里,这里大部分区域是戈壁荒漠,四季风沙不断。2023年4月,阿拉善右旗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巾帼巡防服务队正式成立,这也是内蒙古首支女子专业护边力量,是边境线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图为巾帼巡防服务队走访农牧户。 阿拉善盟公安局供图

  巾帼巡防服务队由12名女民警辅警及10名女护边员组成,这些队员分布在阿拉善右旗7.3万平方公里、45公里边境线、2万余平方公里边境管理区。她们不仅要承担本单位的警务工作,还要定期执行巡边护边、宣传宣讲、服务农牧民的任务。

  进入冬季,牲畜的草料是牧民家里的必备物品。天色渐晚时,阿拉腾敖包镇牧户傲云那买的草料才拉到家门口。

  “一个人卸,一般要卸几个小时。”傲云那第一时间想到阿拉腾敖包边境派出所。一个电话后,正在巡边的巾帼巡防服务队队员赶来,帮她在天黑之前卸完了草料。

  “巾帼巡防服务队充分发挥了女性善于倾听、善解人意、工作细致的优势,在调解纠纷、为民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阿拉腾敖包边境派出所政治教导员敖日格拉说。

图为巾帼巡防服务队队员和“北疆楷模”尼玛老人在一起。 阿拉善盟公安局供图

  “北疆楷模”尼玛老人家住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离边境线仅11公里。老人腿脚不好,巾帼巡防服务队会定期到这里,踏着老人深深浅浅的脚印巡边。每次巡边踏查结束后,队员们都会到尼玛老人家,帮老人干活、陪老人聊天,听老人讲巡边故事。

  “能成为内蒙古首支巾帼巡防服务队队员非常高兴。作为一名管理辅警、一名新时代女警,将全面落实各项巡边控边举措,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让青春在大漠边境绽放。”队员马娟说。

  巾帼巡防服务队中,队员平均年龄只有25岁,她们大多初为人妻、人母,长时间在边境一线工作,心中有着对家人的无限愧疚。

  队员赵燕在阿拉善右旗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博源警务室工作,她的爱人是一名消防员,工作地点在阿拉善右旗雅布赖工业集中区。夫妻相距100公里,而他们的孩子才两岁,由远在阿拉善左旗的老人照顾,更是与赵燕相隔着500多公里,每天的亲子时光只能借助视频通话实现。

  “我们一家三口,身处的位置在地图上连起来像个三角形。”赵燕说,每次休假结束,离开家关门的瞬间,都会听到孩子的哭泣声。

  不只是赵燕,驻守在边境一线的每一名女警亦是如此。当她们穿上警服,踏上祖国的边境线时,便成为守卫边疆的“女战士”;当她们扎根基层,深入农牧民家中服务时,便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在祖国北疆的大漠戈壁,她们绽放出新时代女警的别样风采。(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