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假培训”频现,“真服务”要跟上

发布时间:2024-07-13 11:01:38 来源: sp20240713

  何勇海

  李越在一家餐饮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对方声称培训免费,只收取物料费,但他先后被要求购买烧烤车等物料和教材,花费高达1.6万元。近年来,一些机构以“免学费”“高收益”为诱饵,招揽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参加培训,实为“假培训、真骗钱”。某消费者投诉平台搜索信息显示,有关创业培训欺诈学员的投诉多达数千条,投诉内容包括饥饿营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和包装资质等。(1月15日《工人日报》)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稳增长的重要引擎,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然而,一些创业培训机构利用劳动者急于掌握一技之长的心理,以“免学费”等名目诱导他们参加培训,从中骗取费用。这无异于把创业者当“韭菜”收割,侵犯参加培训者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而在各地都把创业与就业结合起来,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的当下,这也涉嫌破坏促进创业的大局,理当为全社会所不容。

  对这种“假培训、真骗钱”,相关网络平台必须严格履行拦截义务。据报道,不少上当受骗者在网上看到相关创业培训广告,还有一些培训课程是在网上进行。《广告法》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平台经营者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对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测、排查。因此,治理创业培训骗局,首先应厘清并压实为培训机构引流的网络信息平台的法律责任,倒逼其加强监管,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机制,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或者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

  要斩断不法机构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引流的链条,仅靠平台自觉拦截是不够的。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应进一步明晰职责划分和行政管辖权,监督落实网络平台的审查职责,提高平台拦截“假培训、真骗钱”信息不力的失责成本和违法成本。监管机构也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举报,做到早发现、早警示、早查处。各相关部门在对待创业培训骗局时,要上升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高度,要充分认识到,依法遏制创业培训骗局,也是为了打造大众创业的良好环境。

  有网友认为,正规创业培训不足,让“李鬼”有了“插足”机会。此说有一定的道理。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源泉,一头连着万家灯火,一头连着宏观经济。各地相关部门应加大就业创业培训的力度,优化创业公益指导服务,并加大对政府提供的正规培训渠道的宣传,让公众充分知晓,帮助创业者客观认识自身兴趣、需求、能力特征等,合理选择适合的培训项目。特别是一些小微创业者想要提升创业能力,如果面临“无处学、无人教”的尴尬,也不知自己适合干什么,大约就只能“病急乱投医”了。

  要避免被创业培训骗局割“韭菜”,创业者也要擦亮眼睛,切勿轻信“免学费”“创业不赚钱可全额退款”等不切实际的宣传。越是标榜“7天学会”“月入10万”之类低门槛、高回报的项目,对此越要多加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果遇到“假培训、真骗钱”,应在搜集保存相关证据后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无论想习得哪项技能,既要胸怀大局,也要脚踏实地,面向选准的方向“精耕细作”,如此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创造属于自己的风景。(北京青年报)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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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毕业季 这份租房避“坑”指南请查收 - 阿根廷传武夫妻档:打破武术的神秘“滤镜”

正值毕业季 这份租房避“坑”指南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4-07-13 11:01:39 来源: sp20240713

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周静圆)“中介跑路,房东逐客”“租期到了,押金没了”……正值毕业季,不少毕业生进入社会后,会面临租房问题,面对低价等“诱饵”,人民网“求真”栏目整理了租房需警惕的四类陷阱,提醒大家注意防范。

陷阱一:假冒房主诈骗

不法分子事先使用假身份证与原房主签署租房协议,并以房东的资料伪造身份证、房产证,再假冒房主通过中介登记,在网络平台发布长期租房信息,骗取租客高额的预付租金,当房间遇上问题,他们便消失不见。

【提醒】在租房时,租客要多留意“房东”“中介”的身份信息,谨慎验证相关身份证明与房产证明,以免上当受骗。

陷阱二:刊登虚假房源广告

在网络平台上刊登虚假房源广告是不法分子常见的一种欺诈行为。这类广告上往往会介绍一些地段好、条件好、租金低廉的房屋,从而吸引租客。当租客一旦表示愿意租住,这些公司就会说,广告上刊登的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接着会推荐条件差但租金高的房屋,从而骗取租客的看房费。

【提醒】租客要警惕互联网上的虚假租房广告,租房前尽量与房主直接联系,如果选择中介,最好是房主、租客、中介公司三方都要到场,当面核对相关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陷阱三:“黑中介”收费乱

不法分子借口看房费、信息费、咨询费、物业费等让租客缴纳各种费用。租客在委托“中介”寻找房屋时,工作人员声称有合适的房子,但必须先“押金”预定房屋,随后又会以各种理由不退钱。还有不少中介公司带租客看房时说得天花乱坠,但签订合同后,总会多出各种收费项目。

【提醒】租客应警惕各类费用的缴纳,如果中介要求支付押金,要让对方出具正规的收据或合同,并明确约定押金的退还条件和方式。在签订合同之前,还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费用、服务内容、违约责任等内容。

陷阱四:“信用租房”项目

“无押金即可入住”“为毕业生减轻负担”……一些住房租赁企业打出的广告语直白诱人,不少刚毕业的大学生因此被吸引,却掉入陷阱。近几年,一些租房中介与网贷公司“勾结”,以信用租房为诱饵,让租客一不小心“被网贷”。

【提醒】这类骗局实际上是由租客以绑定本人名下银行卡做担保的形式,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向指定银行申请贷款,钱款被中介套现,借贷平台赚取的利润,被中介和借贷平台瓜分,租客承受了较高的风险。租客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识别合同中的“套路”。

人民数据研究院研究员吴海天表示,对于毕业生而言,租房是踏入社会、开始独立生活的重要一步。然而,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对租赁市场了解不足以及维权意识的薄弱,不少毕业生容易掉入“多重陷阱”之中。

“求真”栏目再次提醒,毕业生租房时,需谨慎验证房东和中介身份,确保信息真实;充分了解租赁市场规则,警惕虚假广告;同时增强法律意识,签订合同前细读条款规避“套路”,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责编:刘圆圆、邓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