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造福各国、惠及世界的“幸福路”

发布时间:2024-07-28 11:24:08 来源: sp20240728

  共建“一带一路”追求的是发展,崇尚的是共赢,传递的是希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年是我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这个倡议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探索远亲近邻共同发展的新办法,开拓造福各国、惠及世界的‘幸福路’。”十载栉风沐雨,十载春华秋实。从积极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到启动大批务实合作、造福民众的项目;从构建起全方位、复合型的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到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守望相助、共克时艰,为全球抗疫合作和经济复苏作出重要贡献……共建“一带一路”,致力于实现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目标,探索了促进共同发展的新路子,实现了同共建国家互利共赢,开创了共同发展的新前景。实践证明,这是一条各方携手加强互联互通、应对全球性挑战、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实现共同繁荣的机遇之路,是中国同世界共享机遇、共谋发展的阳光大道。

  “一带一路”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包容的;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各方的合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一带一路’是大家携手前进的阳光大道,不是某一方的私家小路。所有感兴趣的国家都可以加入进来,共同参与、共同合作、共同受益。”10年来,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共建“一带一路”跨越不同地域、不同文明、不同发展阶段,致力把共建国家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坚持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互学互鉴的国与国交往新路,不搞封闭排他的小圈子,让团结代替分裂、合作代替对抗、包容代替排他;倡导多边主义,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推动各方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如今,共商共建共享的核心理念成为全球治理的一项重要共识,共建“一带一路”成为完善全球发展模式和全球治理、推进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当今世界变乱交织,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人类社会走到了关键当口。是坚持合作与融合,还是走向分裂与对抗?是携手维护和平稳定,还是滑向“新冷战”的深渊?是在开放包容中走向繁荣,还是在霸道霸凌中陷入萧条?是在交流与互鉴中增进互信,还是让傲慢与偏见蒙蔽良知?历史的钟摆朝向何方,取决于我们的抉择。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证明,只有各国行天下之大道,和睦相处、合作共赢,繁荣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只有协调各国政策,在全球更大范围内整合经济要素和发展资源,才能形成合力,携手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促进世界和平安宁和共同发展。站在新起点上,我们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共享机遇,共克时艰,共创未来,继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共同把这条造福世界的幸福之路铺得更宽更远。

  当前,中国人民正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既造福中国人民、又促进世界共同发展,是我们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也是中国谋求人类进步、世界大同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示:“中国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面向未来,继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开放、多元、稳定的世界经济秩序,加快全球发展倡议落地,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构建全球发展共同体,中国必将为实现各国共同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时代。各国团结起来,走开放发展、合作共赢的人间正道,共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走深走实、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向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正确方向勇毅前行,就一定能够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推动人类发展的巨轮驶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 人民日报 》( 2023年10月16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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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光宇、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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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方2023年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2人 - 国际标准化组织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委员会在中国成立

山西检方2023年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2人

发布时间:2024-07-28 11:24:09 来源: sp20240728

   中新网 太原5月29日电 (刘小红 马华榕)记者29日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23年,该省检察机关坚持多管齐下,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据悉,该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2人,起诉1273人,依法严厉惩处,保持有力震慑。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刘小红摄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山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宁建新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山西检方注重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用好“一站式”办案机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时,依法进行身体检查、调查取证,力争一次性完成,避免“二次伤害”。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山西检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山西检方综合考量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帮教条件等因素,做到于法有据,宽严适当。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不批捕512人,不起诉623人。对于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罪表现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721人。对于主观恶性深、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人,依法批捕597人、起诉780人。

  山西检方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用好社会调查制度,围绕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开展社会调查3753人次;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267人次;强化心理干预,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的特点,开展心理测试与疏导1019人次;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山西检方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支持起诉力度,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开展巡回检察、专项检察,常态化加强对看守所、未管所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的监督保障。

  山西检方聚焦社会热点,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涉未成年人公共服务安全等重点领域检察监督,加强对违法接待、容留未成年人问题的治理,加大对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90件,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难点、痛点问题。

  同时,山西检方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等“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