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以旧换新”激发市场活力 打造消费新增长点

发布时间:2024-08-23 11:15:11 来源: sp20240823

   中新网 济南3月20日电(记者 沙见龙)“卖废品不值钱,放着还占地方,以旧换新两全其美。”在德州庆云县尚堂镇沿街电动车销售门店,村民岳吉英把骑了4年的旧电动车交给店主,查验评价后,仅支付了1800元(人民币,下同)便换购了一辆新款电动车,“新车款式时尚,操控性也挺好”。

  庆云县拥有山东唯一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白名单企业。据公司负责人刘晓辉介绍,企业专注于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拆解梯次利用,在全国有30多个回收点,年处理废旧动力电池超1万吨,实现了动力电池产品的闭合循环利用。

在德州庆云县,消费者了解家电以旧换新优惠情况。庆云县委宣传部供图

  近年来,庆云县制定完善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出台补贴优惠政策,鼓励生产企业、市场业户回收冰箱、空调、热水器等废旧家电及老旧家具、电脑、打印机、手机等电子类产品;引导民众将废旧电动车、电动汽车、燃油车交付给门店后,低价购买新车。

  这种“以旧换新”的做法在山东各地较为常见。

  “一直想把旧汽车置换下,现在有了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和汽车销售商的以旧换新优惠,节省了6千多元。”在济宁邹城市鲁南汽车城,市民雷永臣了解到汽车消费券和以旧换新政策后,果断进行了置换。

  眼下,邹城市正在开展家庭乘用车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邹城市商务局副局长平闯说,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可领取1000元汽车消费券,有效期到今年5月底。“以此进一步提振公众汽车消费意愿,引导汽车销售企业出台以旧换新优惠。”

邹城市组织开展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市民在邹城市鲁南汽车城挑选汽车。时露露 摄

  2023年以来,邹城市先后组织30余家汽车销售企业参与促消费活动,累计发放汽车消费券300万元,直接拉动汽车消费1.5亿余元。

  德州禹城市商务局引导大型家电企业和商家合作,利用以旧换新平台开展“以旧换新季”活动。其中,德百家电举行了第十六届火三月“家电以旧换新季”系列促消费活动,和惠循环平台合作,商场所有家电依托平台以旧换新,通过低价、满赠、积分兑换等方式,按品类最高折价达800元。

图为德州禹城市开展“以旧换新季”活动的大型商超。禹城市委宣传部供图

  据禹城市江冠电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和知名家电企业等平台合作进行家电以旧换新,指定品牌、型号的家电都有相应赠礼,最高补贴2000元。“平时,家电企业通过官方专业程序对用户的旧家电进行评估,折抵相应价格。不通过该程序的,企业将通过旧货成色,折抵100元—300元。”

  潍坊高密市聚焦大宗消费,同样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汽车、家电优惠促销活动。民众在车展中购车可抢购置红包,车辆以旧换新最高可获得2万元补贴。据高密融媒汽车服务部主任王方介绍,本次春季车展为期3天,传统油车、新能源汽车等都有大幅优惠。“今年五一、7月、10月等将分别举行夏季、汽车狂欢夜、秋季车展。”

  在日前举行的健康空调节惠民补贴暨高密市家居生态联盟活动上,高密以电商赋能传统商贸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冰箱、洗衣机、彩电、空调、小家电等760多款新品参与补贴,促进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我把闲置的书带过来,置换自己需要的书,既省钱还不浪费。”在位于枣庄高新区的山东当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图书循环利用展厅,各种书籍分门别类、整齐排列,工作人员对图书进行分拣、上架。很多同刘丽一样前来进行图书置换的市民认真挑选图书。

(资料图)图为山东当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图书循环利用展厅。枣庄高新融媒供图

  “线上开发了‘掏书铺’智能图书循环利用平台,可实现99%的图书识别,线上线下业务同步推进,形成年产值近亿元的智慧图书绿色循环经济产业。”该公司行政及公共事务部总监沈跃利表示,目前,公司图书循环系统每年有1万多个家庭的闲置书籍被重新利用,闲置书籍再次焕发新生,“绿色节俭的新型阅读方式成为新风尚”。

  日前,临沂市启动2024迎春消费季活动,各县区商务部门积极策划、参与,联合企业制定各类优惠措施。其中,平邑县组织开展“邑起嗨购”家电、家居消费季活动,推动家电换新、智慧家居等方面的消费活力,并立足消费者重点关注的消费领域,组织开展家电促销推介、以旧换新等活动。

  平邑县商务部门表示,该县还将举办更多形式更新、力度更大、覆盖更全面的系列促消费活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消费需求,激活消费人气,为经济发展注入更大活力。

  日前,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方案中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大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完)

【编辑:付子豪】

Warning: Cannot modify header information - headers already sent by (output started at /www/wwwroot/jintexws.com/snews.php:13) in /www/wwwroot/jintexws.com/snews.php on line 17
6·18”网购遭遇问题如何维权 法院提醒:正常拆封查验不影响无理由退货 - 港+产+城 天津将会擘画怎样的未来?

6·18”网购遭遇问题如何维权 法院提醒:正常拆封查验不影响无理由退货

发布时间:2024-08-23 11:15:12 来源: sp20240823

  “6·18”网购遭遇问题如何维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提醒——

  正常拆封查验不影响无理由退货

  商家不发货、申请价保被拒、七天无理由退货被拒……“6·18”网络购物节到来,消费者如遇上述问题,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互联网法院给出了答案。

  申请价格保护被拒绝

  购物节期间,不少电商平台都会对会员承诺“价格保护”,如果所购商品在一定期限内售价下跌,消费者可以申请退还差价。前年“6·18”大促前夕,刘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双519元的登山徒步鞋,商品页面显示30天价保。然而到了6月1日,徒步鞋降到了470元,刘先生申请价保补偿,却被系统拒绝。客服告诉刘先生,价格保护的基准是商品原价,并非到手价。

  诉至法院后,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平台价保规则显示,享有价保服务的基准价格应该是优惠后的金额,而不是商品原价,电商平台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有损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刘先生获得了49元的价保差价补偿。

  七天无理由退货被拒

  消费者李先生在网上买了一部手机,到货后,李先生打开外包装透明薄膜,发现手机屏幕尺寸太小,想要“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却告诉李先生,因为李先生已经打开了手机外包装的薄膜,所以不能退货。商家还表示,网页上已经写明:拆封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李先生诉至法院后,法院认为,李先生拆的是包装盒最外层的透明塑料膜,如果不允许李先生拆此塑料膜,就无法查验手机情况。该条款不合理地限制了消费者验货的权利和“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应属无效。最终李先生的退款退货请求得到了法院支持。

  法官提醒,商家不得以设置格式条款的方式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验货和“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除特殊商品外,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只要不影响商品完好,就依法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大促后迟迟不发货

  在此前一次“6·18”活动中,消费者李先生网购了茶几和斗柜,商家却迟迟不发货,最后甚至要求李先生补差价才能发货。8个月后,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商家发货,并按照订单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没有合理理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发货,也不主动与消费者沟通,认定商家存在欺诈,判决商家按照订单价款的三倍赔偿李先生,并且继续履行发货义务。本报记者 徐慧瑶

  相关

  遇投诉举报 平台应及时受理

  本报讯(记者张楠)“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已经开始,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提示,全市各电商平台企业应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提示,全市各电商平台企业应优化促销规则;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重点把控直播商品的质量,强化对直播选品、直播卖点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等行为。

  遇投诉举报,电商平台应及时受理、高效处理,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北京晚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