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晴雨:找准下姜种的时间点

发布时间:2024-08-25 19:54:45 来源: sp20240825

原标题:朱晴雨:找准下姜种的时间点

10月中旬,安徽省铜陵市董店中心学校学生朱晴雨来到了湖南长沙。当14岁的她登上2023年度全国“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舞台时,手里捧着一罐亲手腌制的铜陵白姜。

朱晴雨的家在安徽省铜陵市天门镇新华村。在当地,丘陵地形、温和的气候加上偏酸性的疏松土壤为白姜种植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这里生产的白姜由于纤维少、肉质爽滑脆嫩,2009年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阳春三月踩姜垅,清明四月下姜阁”——在铜陵当地,农民种植白姜主要按照古老的农业谚语,年复一年,辛勤劳作。朱晴雨家也种了五六亩姜田,可收成总是不太稳定。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小姑娘心中有了疑问。

朱晴雨有一本专门记录白姜生长知识的笔记本,通过对清明前后空气、土壤温湿度的测量对比,她逐渐留意到每年清明节前后的“回南天”气象条件对促进白姜生长很有利,为进一步证明自己的猜测,她打起了自家姜田的“主意”。

父母为朱晴雨在自家姜田里专门辟出两分“试验田”。令人欣喜的是,按照朱晴雨的方法,“试验田”里的姜种出芽率竟然提升了10%!但朱晴雨并未被姜田里传来的好消息羁绊住求知的脚步——如何准确把握温度和湿度变化,让每一次“下姜种”都准确踩在“回南天”发生的时间点上,她的心里还没谱。

在董店中心学校老师的帮助下,朱晴雨牵头组建了探究小组。清明节前后,她和同学们用了整整两个月时间,坚持每天收集记录校内气象站的监测数据,并前往铜陵市气象台、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实地观察、测量。经过对数据的汇总整理,最终判定当地“回南天”现象,是因为“前期气温较低,后期气温快速回升导致室外露点温度大于或等于室内地面温度”所产生的。该现象也仅在亚热带季风气候分布地区出现。探究小组依据研究资料撰写成的《探究当地“回南天”现象产生条件气象科技实践活动报告》,获得了第九届安徽省中小学生气象科普竞赛中学组一等奖。

朱晴雨希望在未来成为一名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是很神圣的工作,能为很多像我一样来自农村的孩子插上求知的翅膀!”

(记者 马荣瑞 常河)

(责编:李昉、郝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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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收售野生动物 12人获刑八年至十个月不等 - 95后世界纪录保持者文晓燕“要帮更多残疾人走出去”

非法猎捕、收售野生动物 12人获刑八年至十个月不等

发布时间:2024-08-25 19:54:46 来源: sp20240825

   中新网 银川12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获悉,该法院日前公开宣判两起涉野生动物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处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至十个月不等,并承担野生鸟类资源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费用共计355万余元。

庭审现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 供图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罗某某先后多次在宁夏石嘴山市、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等地收购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蓑羽鹤、大天鹅以及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赤麻鸭、苍鹭等及其蛋卵,欲销往外地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等人在利益驱使下在平罗县黄河湿地及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的湖泊等地,非法猎捕上述野生动物及其蛋卵出售给陈某某及罗某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罗某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其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7.5万元;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等人在禁猎期、禁猎区,采取掏窝、网捕等禁用方法,非法猎捕苍鹭、赤麻鸭幼鸟及蛋卵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因被告人在野生鸟类繁殖期间实施非法狩猎和收购行为,破坏了鸟类自然繁殖规律和生态平衡,致使生物多样性受到损害,给生态环境造成了重大影响,遂判处被告人承担1.6万元至98万元不等的赔偿金。(完)

【编辑:李岩】